允许代孕合法化如同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它只会是系统性剥削女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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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uan_15749720562376
  • 不太理解“代孕”,有需求就放开呗,有法可依。

你这话不对,同样的如果把代孕换成器官捐献,如果你能理解器官捐献的双盲及无偿原则那就能理解为什么反对商业代孕。

第一,支持代孕的理由是什么:

1、存在大量的生育障碍人口;

2、代孕自愿且未伤害他人;

3、代孕无法避免且已出现;

4、妇女对自己身体拥有决定权;

第二,先不谈代孕对于亲权概念的冲击,是否是变相的孩子买卖的行为,是否会伤害代孕母亲,从以下讲:

1、身体支配权:人对于自己的身体只有有限的支配权,一般民法不承认对身体组织的支配权,除了基于利他的器官捐献;

2、代孕群体:从事代孕的女性是缺乏教育与专业技能,在劳动力市场上被边缘化、低酬化、底层化,你看看在乌克兰、印度、美国合法代孕的国家是哪个阶层的女性在从事代孕“职业”;

3、自愿:代孕女性“自愿”,不是以“知情同意” 与 “拒绝” 为核心的自主,在说“未伤害他人”时,根本性的忽视了贫穷女性所处的困苦环境,她们不能自主的选择与拒绝,不能真实的表意,她们在与贫困拼搏时,通常选择出卖自己的身体:卖淫或者代孕;就如同贫困的男性,选择出卖自己的器官;

4、报酬:报酬是对代孕女性进行剥削的标志,其他且不论,通常整个代孕从开始到结束,基本上是被代孕工厂或中间商控制完成,其获得的报酬被组织管理者所剥削,而且获取的报酬有真的反应代孕女性生育的全部价值吗?生育这一行为可以被价格化吗?

5、异化:除了因贫穷导致的缺乏自主选择外,代孕女性的代孕过程也被“工业化”了,在地下工厂中,为“最终产品”的安全且“生产过程”可控,代孕女性被控制了起来,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她存在的全部目的成为“怀孕与生产”,此时她已经被异化了,属于她的子宫反倒不属于她了,反而成为了压迫她的存在

第三,代孕不仅是男性对女性的剥削也是女性内部,上层女性对底层女性的剥削,因为始终不见有高收入的女性参与代孕,甚至有怀孕能力的也要找代孕,比如爽子,因此你要如何解释这个现象呢?

​人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作为手段,允许代孕合法化如同倒下的第一张多米诺骨牌,它只会是系统性剥削女性和异化女性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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