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后建的任何一项工程,都伴随着征收土地者与被征收者之间的博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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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网大哥
  • 没搞明白,你的意思是说  国家开采煤矿,对周边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周边居民生活的影响是必然的,所以就不用管对吗?只需要最后进行 矿上修复  就可以了,是吗?

    我没搞明白你想表达的意思,我本意也没有说采矿不对。这里存在的问题是,一个作为利益双方,煤矿侵害了孙国有的利益,双方达成补偿协议,但煤矿没有执行;二是,孙国有的林场不是公益性质的,不能以公益生态林的要求去约束和要求他,他承包这片地用于生产,只要符合当地生态、环境等要求,他的权益就应当被保护;三是,这个煤矿在开采过程中,存在多种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批先建、污染环境、过度开采地下水资源,这个问题不应该因为它是国企,或者是 资源型企业就应该被原谅而不被追究责任。

    实际上,我们河南煤矿挺多的,采空的也不少,但也没因为是煤矿,环保部门就不管他们啊,他们还是重点监察对象啊。

有些话说出来不好听,不过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最后都是一个取舍的问题。

我家现在住的楼房,以前就是耕地,这些地是怎么从农民手里弄出来的?包括我们走的高速、铁路等等几乎一切的土地空间当初几乎都在农民手中,这些地当初都是怎么来的?国家颁布补偿标准,然后征收,征收遇到不同意的怎么办?地方政府做工作呗,啥招都使!一般的县都有一个部门叫“支持重点工程办公室”,简称支重办。

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九十年代以后建的任何一项工程,包括水库、机场、高速、铁路、变电站、高压塔、城市扩张,都伴随着征收土地者与被征收者之间的博弈,人命更没少出,为了国家的高速发展,社会的进步,大多数国人选择了按照国家标准让出了土地,不管是房屋还是农地,但哪里都会出现“钉子户”(借用这个词,没有贬低之意),漫天要价、以死相逼,而本文的主角其实就是一个“钉子户”,所谓治沙,借口而已,而且不仅是钉子户还逐渐演变成了“长期分红”,你要保证我树木的日常浇水。

一门好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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