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否有“好坏”之分呢?

【本文来自《汪峰回应刀郎新歌争议:从来没有看不起他,给新专辑打93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文磬
  • 歌曲中,特别是网络歌曲中,因为种种原因(含为了博眼球因此得利),有没有低俗歌曲?恐怕也应该说,是有的。

    只是,什么是低俗?是农民喜欢听的,就低俗?绝不是这样的,不应该有这样的标准。

    低俗的“标准”应该准确,且不能以人划线,只要谁谁只要一开口,就是低俗的。应该以所演唱的内容是否低俗来评议。

    如果评定“低俗”的“标准”过于严,评议的有误,应该勘误。

    而由于被评“低俗”,被认为低俗,而用歌曲来“含沙射影”回击,此法似乎特殊。

    或可说,是艺术创作,还是什么?是低俗吗?有影射吗?是曲解吗?还是在做有长远或较长远艺术价值的创作?——这可能是各方(创作表演方、评论方、听众方、管理方)应该认真思考、求解的问题。

    若有问题,还是应该解决问题而不是掩饰。因为,掩饰问题,并不利于音乐(特别是有文有曲的歌曲)等文艺创作的健康发展。

不论是否支持你的观点,但显然你是认真思考的人。说一下自己的看法。首先,音乐是否有“好坏”之分呢?是有的,这其实是一个艺术审美问题,并不能简单的归咎为“是否低俗”这一点上。就像我们可以评价一首诗词的好坏一样,音乐本身除了个人偏好也是有其自身规律可言的。曾经有一个说法颇为流行,说“拿什么来评判一个音乐作品的好坏呢?好听,就是好音乐。”这个说法我在20岁之前是接受的,很有迷惑性。其实,用是否好听来评判音乐是不合适的。我们说的“口水歌”好听吗?真的好听!但口水歌并不是高级的审美。我相信一名音乐大师也与普通人一样,在面对一两句“洗脑”的旋律时会“瞬间接受并久久回味”,口水歌简直是“有魔性”。但经过简单音乐培训或者自学过的人都知道,人并不应当向自己的耳朵对声音的喜好所屈服,我们更应该关注音乐感受与内心的共鸣。您说您只对口水歌有共鸣,那好吧,只能说不是一个道上的人。审美与品味是有区别的,一个人随着年龄阅历的增长,审美会发生变化,在某一领域颇感兴趣后也会有变化,比如我们看自己过去的老照片就会感觉当年自认为很好看的衣服,现在看怎么那么不顺眼了?其实是因为我们的衣品改变了,提高了。音乐的品味也是这样。我们听说在音乐界是有鄙视链的,大多数音乐人在公开场合是不承认自己鄙视其他圈子的事的,但是在私底下呢?内心里呢?还是会的。

涉及审美与品味的问题是否存在曲高和寡或者越高级越孤独的情况呢?我猜是有的。大多数人喜欢口水歌喜欢“挖呀挖呀挖”并不能代表这首歌曲的音乐性更好,是更高层次的审美。就像图书馆里越深邃的书籍越无人翻阅是一样的,人类只能与自己品味层次内的东西产生共鸣。

我猜歌曲的审美上可能与某个民族的基础语言相关,汉语似乎导致了我们对诗歌更擅长,对诗歌的审美更高级,创作冲动更多,汉语的发音习惯也可能制约了我们对律动的不敏感,我是同意破落户老公知高晓松这个观点的:单纯在中国范围内,五十六个民族中汉族的音乐感觉是比较弱的,而几乎所有少数民族都能歌善舞。我们发现黑人成年之后学习汉语发音很容易,但欧洲人就很生硬,是人种问题上黑人更有语言天赋吗?还是黑人的母语发音习惯与汉语更接近?我不懂。不过这一点也很简单的就可以证明:一个美国出生后就学习英语的黑人与一个非洲黑人出生后学习当地语言,对比一下他们学习汉语能力的不同就可以得出是人种天赋还是母语发音习惯更接近了。

汉语是不讲究逻辑的,它更讲究意境,而诗歌的美好就在于意境上,而意境往往来自于“颠覆逻辑上”,而音乐应该更讲究逻辑一些。汉民族接受的五声音阶有自己独特的美与韵味,但在音乐性上,显然是七声音阶更复杂,更复杂的往往更“高级”,这一点不用不承认。

一首歌曲曲子的部分,包括旋律、和旋、节奏,其实就是用音乐的语言在讲述一个故事,音乐与噪音的区别在于它的和谐上,有了和谐就会给我们“安全感”与朗朗上口,这个安全感就像外出的游子回家路途越来越近,但好的音乐还需要表达离开家越来越远后经历的的不安、奇遇、美景、忧伤……,而这种“不安全感”的表达就需要有那么一点音阶组合的略微不和谐来实现,而乐曲就是这种和谐与不和谐的其妙复合体。

作为一个只有中专文化且没有学习过音乐的外行人(连识谱都不会),我现在对音乐只能理解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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