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足浴店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被控强奸,辩护律师称项目疑涉黄,你怎么看?
据潇湘晨报相关消息,4月17日,来自河南的黄某某家属反映,两年前黄某某在浙江一家足浴店消费涉黄项目时,欲与女技师发生性关系,后双方发生争执,警方介入后,黄某某被刑拘。
根据出庭通知书显示,该案于17日开庭审理。
据介绍,2023年12月9日23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乐清市某足道店包厢内,在女技师卢某某为其服务过程中强行搂抱卢某某,并强行扒开卢某某的内裤欲强行发生性关系,因卢某某一直反抗,被告人黄某某未得逞,在反抗过程中,造成卢某某受伤,经乐清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卢某某损伤程度为轻微伤。
2023年12月10日凌晨,被告人黄某某、被害人卢某某分别向公安机关报警,民警在足浴店抓获被告人黄某某。
乐清市公安局就卢某某被强奸(未遂)案立案侦查。当日,黄某某被拘留,因其身体患有疾病原因当天被取保。同时,黄某某向卢某某支付一万元取得谅解。2025年3月5日,黄某某被乐清市公安局逮捕。
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已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
黄某某的辩护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介绍,在此前调查过程中,曾派人前往涉事足浴店进行暗访,发现黄某某体验的598元项目存在手淫等涉黄行为,并录有视频证据。
“在那种环境、场合下,又是你自己的地盘,房间门未锁,可以随时呼叫。”付建称,将会为黄某某作无罪辩护。
记者致电涉事足浴店,足浴店工作人员否认有相关案件发生,之后便挂断电话,电话后无法接通。
记者也咨询了多位刑法学专家。一名受访专家认为,在强奸案中,考虑得较多的女性的性自主权,即使涉事技师此前为黄某某提供了涉黄项目(未发生性行为),此后她不愿意自主发生性关系,依旧可能被认定为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