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对婚前性行为,男孩们要好好学法律,女的拒绝就是拒绝

【本文来自《这事发生后,女的一家闭门谢客,男的一家一直在炒作,发布女的隐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巴赫奇萨赖
  • 这个案件,应该参考去澳门旅游情侣的案子。两个人高高兴兴的去玩儿,开开心心的进入房间,然后男方没买礼物,女的报警说被强奸了,最后澳门警察把女的给抓了!这才是我们认知中的司法工作人员该干的事儿!

我还是想再说说我的看法。

说实话就这个案例我第一次觉得男的怎么是这样的。那我就集中回复一下。

第一,你说感情没到为什么订婚,都订婚了为什么不乐意?—————且不说女的之前就说拒绝婚前性行为,其次这样洁身自好的女孩在男的不应该是列入烈女传的人吗?

你们一边批判女性之前恋爱过,有过性行为,人都不干净了。

一边又在婚前说“你都订婚了,恋爱了,还不和我上床就是要钱。”

多少处女是主动愿意的?不就是被男的这种威逼利诱吗?

意思就是“女的必须自愿极端爱你,无条件自愿和你上床。”—————可是你们忘了,订婚也有分手可能。不管破处还是怀孕,付出代价的都是女性,而不是男性。上床后反而会给男的极大优势。“因为你都和我上床了,没人要了,你必须一切让我予取予求”

既然付出代价的是女性,人家当然有权决定同不同意。

并且现在社会,很多男女都是被家庭逼迫或者相亲,我觉得没太大感情很正常。

第二,法官已经把这件事完整的证据链拿出来了。

重点就在于:这件事对于男的强迫女性是有完整的证据链的。强迫的事情非常清楚,

事前,事中,事后。都很完整。————很多男的自己也承认确实有“违背妇女意志”

逃跑,拉扯,烧窗帘,把女的关起来,没收女的手机。等等这都是查明的。

很多男的说,万一我俩自愿的,我不给钱,她告我强奸怎么办?

“女的真自愿的,不会产生如此完整的证据链。”

就比如说你说的,女的故意报警说自己被强奸了,不会有这样完美前后呼应的证据链条。

大家心知肚明。但很多男的还是在自欺欺人说他没强迫。

还是那句话,看了法官搜集的证据,你自己摸着良心说,“这女的愿不愿意,这男的强迫没强迫?”

第三,处女膜没破之类的,很多人科普过了。好多它就不会破,也不会流血,这不能成为他没强奸的理由!

并且在女方反抗的状态下,确实是有没真进去的可能。作为处女的女方无法分辨是蹭了下还是真进去了。

床上的静液可以作为证据。男方自己事后第一时间也承认了。

问题核心,就在于强迫的证据链符合逻辑线索。形成了一条线。

按照有些男人的说法,难道每次强奸,都要女方自己提供百分之一百毫无瑕疵的证据,提供不出来就等于强奸没发生吗?

已婚女人被强奸的话,处女膜本来就破了,那就等于没强奸了?

第四,

女方家事后本质并不是要钱,而是想谈结婚来解决问题。她要的条件不是事后讹诈,没有临时加码,而是之前原本就谈好的结婚条件。之后立刻把彩礼和戒指退给了第三方,说明她家要的也不是钱,而是结婚。

很多人说,拿了钱就是亲家,不拿钱就是强奸犯?

她没第一时间报警是不对。但作为强奸受害者,两个人还有婚约,她家想这么处理也能理解。

毕竟俩人本来就快结婚了,女儿也被上了,能结婚就可以把事情遮掩过去。

如果是你女儿,你就会第一时间报警吗?你第一时间想到的,不也是“本来就快结婚了,先谈谈能不能结婚”吗?

另外从我角度,我反对婚前性行为。

也告诉男孩们,好好学法律。女的拒绝就是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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