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免税额似是专为澳门中小商号「度身定做」

    国家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昨日联合发布二零二四年第七号公告《关于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公告》,宣布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一日起,对自澳门、香港进境的、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的免税额度,由现时五千元人民币提高至一万二千元人民币。同时,居民旅客在口岸进境免税店可购买一定数量的免税商品,连同在境外获取的个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总值不超过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予以免税放行。对于短期内多次往来两地的居民旅客,或自澳门经横琴「一线」口岸进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的居民旅客,其携带行李物品则按现行规定执行。

     消息传来,还在休假中的特区政府行政长官贺一诚随即发表文告,代表澳门特区政府对中央再次出台惠澳措施致以衷心的感谢,指出这是中央为顺应本澳社会诉求而作出的重要举措,再一次体现了中央对澳门的重视和厚爱。贺一诚还表示,此一举措将有助促进本澳的旅游消费增长及推动小区经济,惠及包括零售业在内的中小企,助力澳门特区整体经济稳步向前发展,为澳门特区整体经济发展注入新动力。特区政府将继续与社会各界同心协力,共同落实好中央一系列的惠澳措施,把澳门国际大都市「金名片」擦得更亮,以答谢中央的关爱和支持。

     而工商百业业者尤其是中小微企的经营者,更是「喜大普奔」(喜闻乐见、大快人心、普天同庆、奔走相告)。他们纷纷感谢中央的厚爱和支持,并指出中央在暑假前再次推出惠澳措施,将利好澳门旅游业,进一步带旺暑假访澳客量,并利好零售业等中小企。这次中央调升自澳门携带物品的免税额,加上早前内地再新增八个城市赴港澳个人游,以及澳琴「团进团出」等惠澳政策,对澳门整体零售业有一定的帮助。该措施必定会增加旅客来澳及消费意欲,有利于澳门作为「购物天堂」,相信能吸引更多旅客来澳,刺激旅游消费,有助经济发展。内地提高自澳门入境居民旅客携带自用行李物品免税额度。澳门特区经济及科技发展局和旅游局感谢中央再次推出惠澳措施,将有助提升内地旅客来澳旅游及消费意欲,对澳门整体经济发展带来正面推动作用,当局将做好宣传推广工作。特区政府旅游局和经科局也分别发表文稿,表态继续把握中央惠澳举措机遇,并将鼓励业界把握机遇,开拓多元的产品及服务,不断提升质量,为旅客带来更优质的消费体验。

     表面上看,中央此次推出提高自香港澳门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免税额度的嘉惠措施,是因应香港特区方面的要求和建议——今年全国「两会」期间,香港区的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纷纷发表谈话,建议将免税额提高到三万元,甚至是比照海南岛的十万元;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也公开提出了类似的建议。但从中央三家机构正式宣布的一万二千元免税额来看,倒是为澳门中小商号「度身定做」。这是因为,三万元以至十万元的免税额,相应的商品是奢侈品,这是香港零售业的「强项」。而一万二千元的免税额,则正好是适应于澳门中小商号的零售商品。因此可以说,这是中央针对澳门中小微企和民生小区未能充分享受到疫情结束后经济复苏的「红利」,反而受到「澳车北上」及「北上消费」的影响,经营较为困难的现实情况,从而专为澳门中小微企「度身定做」的嘉惠措施。这就像国家移民管理局今年四月底出台的进一步便民利企出入境管理六项政策措施中,有四项(为赴澳门参展、就医或从事演艺等活动的内地居民签发上述签注,其中赴澳门就医的还可以有一至二名陪护人员随同申办同类型签注;服务便利「琴澳旅游团」人员多次往返琴澳,为参加「琴澳旅游团」的大陆居民签发专门团队旅游签注,参团人员入境澳门后,七日内可以「团进团出」方式经横琴口岸多次往返横琴与澳门),是专为澳门「度身定做」那样。

     其实,澳门特区的做法,是「鸭子划水」,在向中央提出要求建议时避免「敲锣打鼓」,不会让中央感到被「施加压力」。因此,中央在向港澳推出嘉惠措施时,往往是向澳门「倾斜」。上述的六项便民利企出措施是如此,今次的提升免税额也是如此。实际上,该政策是中央应澳门特区政府的请求、积极响应澳门社会的期待,所作的重要举措,体现了中央政府对澳门特区的大力支持,对澳门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怀,对澳门经济发展的切实帮助。该政策是对澳门原有竞争优势的加持,将吸引更多内地游客到澳门购物,提振澳门旅游及零售、餐饮、酒店住宿等相关产业,尤其是可让广大中小商户和基层市民受惠。加之此前出台的扩大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范围等政策,势必产生迭加效应,将实实在在地促进澳门经济复苏发展。

      当然,现行的五千元免税额,是从一九九六年开始实施的。而在这二十八年来,情势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根据资料统计,一九九六内地居民人均收入大约在四千八百三十九元左右。到了二零二三年内地居民人均收入已上涨到了约三万三千零三十六元。对于今时今日的内地旅客来说,这个二十八年前的「五千元限额」,是不能适应已经出现重大转变的内地旅客现时在港澳的购物模式的。因而也是到了「与时俱进」地调整免税额的时候了。但是,也不能像香港提出的三万元•以至十万元那么「急进」,因为还需注意避免对内地尤其是珠三角地区零售业造成「抢客」的影响。

     其实,在旅客的购物需求越来越大之下,五千元人民币的免税额度已经不能满足一些人,而这部分人又不愿意缴纳超过免税额度的关税,就难免会出现逃税的现象,而其中部分专门做代购赚取中间差价的人,逃税额度更高,逃税现象越来越猖獗。在提高免税额度之后,虽然不能完全解决逃税和非法代购问题,但至少能有效缓和这种现象,人们免税额度提高了,有充足的免税额度,自然会减少逃税的可能。当然,澳门海关还需继续与内地海关进一步完善口岸合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打击「水货客」等违法行为,以回报中央的关怀,也让中央对澳门更有信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三家机构发布公告之前,商务部就已经宣布,将会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框架,提高免税额,具体措施由相关机构公布。这就凸显了此一举措毋须受世界贸易组织的贸易协议束缚,而要对其他地方作出同样安排;也与海南的计算方法及处理手续不同,不宜作出比较。实际上,海南的制度以其年结的方式,与港高的每次性是完全不同。因此,该政策与海南岛离岛免税购物政策的性质不同,不具有可比性,不应就与海南岛免税购物额度不一致等细节做不当解读。

  (发自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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