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策的实施,也不要随意突破法律规定,否则会导致人们失去对法治的信仰

【本文来自《储户取款需派出所同意?吉林银行回应称为了防范电诈,大家对此怎么看?》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到银行取款还需要派出所同意?反诈没有错,但是为了反诈,搞一刀切政策,在取款时增加一道派出所审批手续,是否涉嫌违法?

“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是《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从社会管理学角度而言,我们不能因为1%的人容易犯错,便给剩下99%的人都带上枷锁。用少数人的错,给多数人进行惩罚,是管理学上的忌讳。

防止被诈骗的第一责任人,是公民个人自己。政府从宣传、普法、协助、追缴等各个角度进行反诈,我觉得已经做得很好。能够做到如此尽心尽责的政府,世界上不多。不过,老祖宗也说过,过犹不及。真理再往前一步,便可能变成错误。

基层政策的实施,也不要随意突破法律规定,否则会导致人们失去对法治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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