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琴深合区与澳门特区统合为一个关税区

  今日凌晨零时零分,在装设有「倒计时」电子表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智慧口岸公共服务平台运营指挥中心,横琴深合区执委会主任李伟农宣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分线管理封关运行正式实施!随后,横琴深合区正式实施分线管理封关运行,现有全部一个「一线」口岸、七个「二线」海关作业场所同时启用,标志着作为促进澳琴一体化发展重大举措的分线管理政策落地实施,深合区的建设发展迈入崭新阶段。习近平主席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中最重要的海关制度——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终于「靴子」落地。

  所谓「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具体是指横琴与澳门特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封关运行后,「一线」通道为横琴口岸;「二线通道」设有七个,其中四个道路通道为横琴大桥、横琴隧道、深井通道及正在加紧建设实施的十字门隧道「二线通道」,还有横琴码头,广珠城轨延长线横琴站、珠海长隆站。

  习近平主席对开发横琴并为促进澳门特区经济适度多元发展,尤其是其中最重要的关税制度「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设计研拟,水沥尽心血。早在他兼任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之时,就先后主导推出《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和《粤澳合作框架协议》,当时已确定要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并提出了「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措施。习近平主席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和国家主席后,又进一步主动推出《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明确,合作区实施范围为横琴岛「一线」和「二线」之间的海关监管区域,其中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设为「一线」;横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其他地区之间设为「二线」,合作区实施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税收政策,人员进出高度便利的分线管理政策。去年十一月,中央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粤港澳大湾区的一些文件,包括《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关于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的意见》,近期经国务院批复后,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实施。这就为正式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提供了细则性的政策依据。

  横琴「二线」的正式封关运行,将有力推动澳琴之间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更加高效便捷流动,让在合作区学习、就业、创业、生活的澳门居民,感受到更加趋同澳门的生活环境,为澳门新产业新业态营造宝贵的发展新空间。封关运行后,将实现货物「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员进出高度便利。

  「封关」是内地海关术语,指将某个区域划分成一个海关特殊监管的范围。横琴封关后将形成「境内关外」的管理体制,旨在探索一套粤澳两地共通或互认的规则,将横琴从制度上发展为「离岸」,最终与澳门形成统一关税区。这就等于是中国于在「WTO」框架下,将本国关税区的空间范围微调,把澳门的关税区适度扩大到横琴的范围上,内地关税区范围缩小。亦即是横琴与澳门为一个关税区,横琴脱离中国关税区。横琴封关后,与澳门的关税差异将逐步缩减,整体实现货物、物品开放水平与澳门趋同,相当于在横琴构建了一个与澳门关税水平相适应的新关税区域。 

  与海南致力发展的「免税购物岛」不同,横琴区内零售的免税或保税货物,仍须由销售企业补齐相应税款,包括「一线」进口的税款及内地的增值税、消费税等,尤其是在横琴利用澳门进口料件进行加工后,增值百分之三十及以上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可免征进口关税,直接利好科技研发、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和制造业经营主体;例如集成电路、新能源、生物医药、中医药等澳门品牌工业,毛坯钻石加工等具有生产加工需求的企业可充分利用该政策,将生产加工环节延伸至合作区,降低销往内地的关税成本。这意味新政鼓励的是在横琴加工制造、贸易及研发,而非购物消费。这就具有强大的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推动力。

  《澳门基本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保持自由港地位,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征收关税。」按照本条规定,澳门特区的进出口商品和货物原则上不征收关税,以保证货物、资金的流动自由,维护澳门作为自由港的地位。对于少数商品,包括烟、酒、汽油、化妆品、饮料、机动车辆等则依法予以征税。容许对少部分进出口商品征收关税,并不改变澳门作为自由港的地位。而横琴「放开一线」的结果,等于是将澳门特区的自由港政策延伸进横琴。「一线」与「二线」之间的横琴新区就将成为一个「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区」又称自由区、工商业自由贸易区、出口自由区、自由关税区、免税贸易区、免税区、自由贸易港、自由市、自由工业区、投资促进区及对外贸易区等,通常具有「国家行为、境内关外、功能突出、高度自由」等特征。「自由贸易区」有两大类型,其中一种是主流定义的「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达成某种协定或条约取消相互之间的关税和与关税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措施,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也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另一种是指在一个主权国家的境内,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于出口加工区,如保税区等。

  我们通常所说的「自由贸易区」,当然指的是作为「WTO」主权会员体的中国,与「WTO」其他国家和地区会员体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形态。目前,我国与东盟十国的「十加一自由贸易区」,已经生效运行,再加上日本、韩国的「十加三」也即将生效,这是国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区」。但由于中国的国情特殊,除了中国作为「WTO」的主权国会员体之外,还有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台彭金马单独单税区(简称「中华台北」)的地区性会员体,这是在一个国家框架下的不同关税区。因此,海峡两岸所签署的「ECFA」,内地分别与港澳签署的「CEPA」,都可被视为「自由贸易区协议」。而横琴深合区从今日起实施的「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人货分离、分类管理的原则实施分线管理,在政策上就相当于一个「自由贸易区」,比保税区更加优惠。等于是在一定程度上,将作为「WTO」体系中的「中国澳门」的优势「延伸」到深合区,使得深合区成为一种类似「自由贸易协议」的混合单独关税区。这是中国对国际上的「WTO」体系进行的一个新探索,并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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