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姻,社会变了

关于婚姻,我选的这些案例到底在讲什么?在和大家讲,你要是顺着传统的价值观在现代社会中生活,那么规则就可能会惩罚你。现代社会就应该用现代的思维解决问题。

比如房产加名,从2011年新规开始到现在,讨论热度有减少吗?你身边的人结婚不在乎房产加名吗?因为这就是大众生活当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涉及的财产比例太高,而一般人也压根不理解一个房产加名到底会带来怎样的后果。

每次写这样的话题评论下面都会有不同的网友说类似:

“那个加名没用,离婚房子归出资方的宣传,当时把我也骗了。[允悲]直到看了上海法院的解释,加名等于赠予,我才明白…”这样的评论。

社会变了。

以前给大家讲杭州富二代败家子的案例。那个败家子根据我们传统社会的宣传真的是个特别完美的好人。家里非常有钱,婚前给他买了三套房子收房租过日子。他生活没有任何恶习,家务全包,孩子全带。直到他给老婆三套房子都加了名字,老婆开始要他把房子卖了去创业。

他不肯,老婆就起诉到法院,要他三套房子给两套。结果运气不错,碰到的法官只判决了男方的一套婚前房产给女方。孩子是自愿跟男方,因为一直都是爸爸带。

就是那么个富二代,收收房租都能把房子给丢了。你说他是不是败家子?可是他也同时是我们社会舆论中的大好人,孩子家务一肩挑,没有任何恶习,老婆要房子加名字就全给。

你想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矛盾吗?这样的案例不足够你去思考应该怎样教育自己的孩子吗?当你把你的钱留给你孩子的时候,你希望他也做这样的败家子吗?

这几天上海二中院发案例,就是一户很普通的上海人家。2017年的时候父亲和儿子一起首付280万贷款320万总价600万买了套房子。他们家里还有百多万的现金,在上海不算富贵就是普通人家,日子过的肯定也不错。

这户人家的转折发生在2020年,男方结婚了。结婚之后女方说是一起加名字把女方的20万公积金也用起来给男方还贷,要男方加个名字。你觉得这样好不好啊?公平吗?换你做不做?

男方做了,还按照女方的要求做了一个特殊的房产加名。就是这套房子600万,其中只有大约一半是房屋净价值,另外是贷款。男方就约定拿出总价的30%给女方。就是把房子价值的大头都给女方了。

然后就是结婚一年女方要离婚分钱。当时评估房价说是796万,一审法官就是判决男方要补偿女方238.8万。

可问题就是男方家里根本拿不出那么多的现金啊。他们就是上海一户可能和你邻居一样的普通人家,哪里来那么多钱给女方做离婚补偿啊?拿不出钱,就是家里唯一的一套住房都要被法拍。一户人家结婚一年,就上绝路了。

你看着害怕吗?

还好二审遇到了一个很好的法官,做了所谓的“协调”,拉了这户人家一把。想方设法把男方家要给的离婚补偿降低到了165万,还让男方家有时间可以凑钱,分期去支付这笔钱。

法官把这个案例记录下来,发出来给大家去看。你看着这里面每一个数字,仔细去对比体会日常生活,你心里肯定知道我们的社会矛盾到底在哪里了。

今年已经是2023年了。你不能用你在80甚至90年代的那点过时的“社会经验”来理解2023年的中国了。

社会变了,你要睁开眼睛看一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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