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任何人可制止!附陈宏友原话和视频

这两天,不断有各色狂徒企图煽动网暴庐江中学制止毒师的蒋同学,基本都被压倒性的舆论监督原地摩擦成渣。

比如一个所谓传媒界“大佬”,华与华营销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杉,就是被舆论监督骑脸输出的亲自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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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满地走的“大佬”本以为网暴未成年学生是安全的,结果面对压倒性的舆论打脸,随后就赶紧自己打脸,借口“之前不知道老师说了啥”,删了自己的网暴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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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种人天天混迹于社交媒体,真会不知道陈宏友说了什么?用谎言挽尊罢了。

由于陈宏友的拜金主义狂热、杂交优越种族主义越洗越被骑脸摩擦,一些老油渣把网暴言论集中在攻击蒋同学夺筒怒斥是所谓“暴力”、“违规”,甚至狂妄叫嚣要“处分”。

接下来请欣赏中国政法大学老教授杨帆搞这种网暴套路的嘴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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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老头儿看脸大概也有70来岁了?怎么激动起来还是年轻时的那种勇武?

他的“定性”,透着要把一个未成年高中生搞倒搞臭才善罢甘休的狠与毒。蒋同学夺话筒是“暴力”行为呀!这种“暴力”已经是法律问题啊!蒋同学“侵犯”了教师人格尊严哦,破坏了课堂纪律呢!要“处分”这个学生!看你们其他学生还敢不敢夺筒!

这还是在谈法律、纪律?这老头在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想必是个狠角色吧?谁要是落在他手里,敢忤逆他,怕不是被他送入大狱了吧?

在绝大多数场景下,提出暴力指控,是非常严重的事态,轻有治安处罚,重可以入刑。

请这位中国政法大学老教授“启蒙”一下“无知草民”,蒋同学夺筒怒斥陈宏友违背师德、职业道德,可以给安排哪一种暴力的罪名,校园暴力?暴力抗法?暴力执法?还是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里的哪条暴力行径?

不妨回看当时的现场视频:

这段现场视频中,蒋同学上台后,十分注意避免和陈宏友有任何身体接触,直接拿了话筒,身手非常干净,反而是陈宏友要抢回话筒去拉扯蒋同学。

不得不说,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远远没有充分发挥出法律的威力和尊严,以至于中国政法大学的教授都敢忘乎所以跳出来,肆意诋毁攻击未成年人,赤裸裸网暴。

这种歹毒言论,算不算为老不尊、近乎老贼?每个人都可自行判断。当然,这老头现在已经删了。毕竟,这种网暴行为实在太过狰狞,被舆论监督骑脸夹头也是很难受的;毕竟,要是较真追责,侵犯未成年人名誉和人格,法律上也是吃不了兜着走的。

额外插一句,很多用民诛滋油搞事的人难有可信度,原因也没有多复杂。要么无视完整的事实,要么是用谎言欲盖弥彰,要么是用欺诈话术诡辩蛮缠。

蒋同学夺筒怒斥的壮举,《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经给出了最清晰的法律答案:

第十一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写的够清楚了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发现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清醒,都有权劝阻,制止!

谁要是再网暴蒋同学夺筒是“粗暴”、“暴力”、“违规”,麻烦您直接把本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直接怼到他们脸上!

现在我们回顾一下这位臭名远扬的陈宏友都放了哪些厥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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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钱至上呢,有钱就有一切呢,不要谈理想抱负,读书就是为了钱呢。这种狂热的拜金主义,也配搞教育?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人尽皆知,金钱很重要,用的着这个嗨佬来“教育”学生?

就拿公知言必称的美国来说,美国人教育青少年的金钱观是:

通过这种用劳力去实现目的的生活经验会让孩子们更有成就感,同时,也能从赚钱不易的切身体会中懂得并珍惜劳动所得的每一份回报。这样,孩子们每花一分钱都会多些思考,会更懂得把金钱运用在最值得的地方,这对孩子们一生的金钱观会有很正面的帮助。

(以上文字来自于《独到教育:美国家长如何教孩子理财》http://edu.people.com.cn/n1/2017/0111/c1053-29016040.html)

现在,请注意当天现场学生的一个细节:当陈宏友越来越嗨,开始口吐“杂交”,“和外国人生孩子才能产生更好基因”,他儿子已经“交了美国女朋友”,考好了,可以挑选全安徽、全中国、全世界的女人、男人,台下学生已经开始发出了嘘声,尤其是在场的女生反应更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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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细节表明,庐江中学的学生们(尤其是女生)在当时已经表达了强烈的身心不适!陈宏友极其露骨的“杂交”产生更强大基因,公然物化女性,已经严重侵犯了在场学生的身心健康,以至于学生们当场就有了强烈嘘声。这才有了随后的蒋同学夺筒怒斥!

此时,请再来复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蒋同学的行动是和这条法律丝丝入扣!

所以本号再重复一遍:谁要是再网暴蒋同学夺筒是“粗暴”、“暴力”、“违规”,麻烦您直接把本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一条直接怼到他们脸上!千万不要放过那些搞网暴的狂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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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同学夺筒怒斥之后,庐江中学当场通知同学可以离场,有五分之四的同学退场,还有五分之一(陈宏友自称)的学生留下来听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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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截图原文见《高校教师宣扬不当内容被学生抢麦 官方:问责中学,调查演讲老师》https://news.southcn.com/node_cde6f9580c/eb23900243.shtml)

五分之四的同学离场,更进一步证明陈宏友的下作言论已经大面积侵害了在场学生的身心健康!

有不少网友已经说过,陈宏友这种和外国人“杂交”出“更强大基因”言论,要是放在美国,这种公然的种族主义言论,妥妥地被辞退!

打个可能不是那么太恰当的比喻,大谈和外国人“杂交”出“更强大基因”,就像是露阴癖发作,何况还是在如此正式的报告场合,面对那么多未成年高中生!

不知道那些搞网暴的货色洗白陈宏友,可否还有一点羞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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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里还有一个大家可能都没注意到的亮点,就是第一条: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这一条写的非常好: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原来,为中华崛起读书早已写进了我们的法律!

由此联想到最近在一个烈士陵园里看到的这么一句话,专此分享共勉: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一个有前途的国家不能没有先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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