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复杂的规定出漏洞的可能越大,尤其是税收这种要以公平为第一前提的制度

【本文来自《薇娅偷逃税被追缴并处罚13.41亿元》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a小白鼠
  • 从技术角度来说不现实?请问哪一点不现实?房贷银行有记录,孩子学杂费有收据,养育成本答大体都能算出来。

我说从技术角度不现实包括两个部分。信息的准确获取和标准的制定

1、如何准确的取得全部应纳税公民准确的收入与支出信息就是个大问题。目前国内的税务局没有能力、足够的人手和权限去监控全民的收入情况。目前个税的收取只要还是依靠纳税人的自主申报和报酬支出单位的代扣代缴。

你可能觉得监控银行账户就可以,但还可能有现金交易甚至实物交易。在不能准确确定收入额的情况下谈全额扣缴就是给偷漏税留口子。

另外可抵扣支出部分的决定也是问题。举个例子,我一个月要还10000的房贷,我爸妈帮我还5000。

父母的收入是退休金,不交个税,理论上也不能抵扣,那我把10000的房贷全部申报为我自己交纳,我是不是就逃了5000的应纳税收入?如果爸妈没退休,那么请问抵扣谁的应纳税所得额?怎么确定爸妈给我的5000确实用来还房贷了?再举个例子,离异夫妻共同抚养孩子。

女方带孩子男方出了抚养费,那么孩子的教育支出抵扣给谁?怎么确认双方提供的供养比例是正确的?另外,怎么界定什么是生活必需品?孩子一个月用3根笔是必须品可抵扣,用4根就不可抵扣?不是我抬杠,一旦法律明文规定,就可能出现这些问题。

2、标准的确定才是最麻烦的。在北上广深这些一线城市,一个家庭月收入2万可能过的半死不活,在三四线城市一个月一万可能很舒服。物价的差距可能导致房贷教育支出等可抵扣支出扣除后,收入少的要比收入多的交更多的税。

还是举例子,甲在一线城市月入5万,住四环边房贷2.4万,孩子私立学校一月2万,扣除后剩6000应纳税所得额。乙在四线城市月入8千,1500房贷+500孩子的学杂费,也是剩6000。两边交一样的个税,两边都认为不公平。

我注意到你说的是“普通人个税全额扣除”,怎么界定所谓“普通人”?北上广深月入1万是普通,三四线城市5000收入也不算低,难道还能一个城市划一个收入额来界定所谓的“普通人”吗?

有的时候,越复杂的规定出漏洞的可能越大。尤其是税收这种要以公平为第一前提的制度,要面对的局面本来就已经很复杂了。税务总局几乎每个月都在出文件给税法打补丁,再搞出“全额抵扣”这种需要逐个界定、确认和核实的制度,以我国的人口规模之众,地域差异之大的社会情况来说,在“真人工智能”全面普及之前是不可能的。除非你能容忍一个有几百万工作人员的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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