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教书匠都有一把戒尺,我看当时的“惩戒”制度,现在还是适用的

【本文来自《海南东方一副校长体罚学生,被行拘15日并罚款》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前些年有一篇论文叫《浅谈教育惩戒的必要性》,这篇文章里面谈及了‘惩戒’与‘体罚’的区别,且拿出了“91%的教师、83%的学生、65%的家长都认为惩戒是一种教育手段”这样的数据及说法。

如何界定‘体罚’与‘惩戒’再‘度’上的区别是个问题。视频中的‘体罚’实际上与‘殴打’近似了(讲白了就是殴打),视频中的‘体罚’不但有水管抽还夹杂了用脚踹的动作,有侮辱人格的倾向,这点确不可取。

不过现下《教育法》的八十四条中并设立有关‘惩戒’的条款。以前的教书匠(孩子发蒙时期)都有一把戒尺,主要的作用是‘威慑’,而非平日里修理孩子,反正就是告诫上学的孩子‘要是不好好学习,先生可以用这个板子打你的哦,就算找你老爸也是没有用的哦’,让学生有个敬畏。这个戒尺‘惩戒’制度现在来看,还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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