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件事,澳门市民都坐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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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港独”分子在香港街头策动游行示威以来,这些暴徒一直试图拉隔壁的澳门特区下水,将澳门市民也拖入到反对中央政府的漩涡之中。对此,澳门上下都实力拒绝,他们不仅在社交媒体上旗帜鲜明地表态捍卫澳门、反对集会,而警方也是驳回了相关申请。
资料图:澳门议事亭前的喷水池
据澳门《力报》报道,8月14日早上,一张海报在澳门市民的朋友圈等社交媒体中流传。
该海报号召澳门市民于8月19日晚上8点在澳门议事亭前的喷水池旁举行默站行动,即手持标语、原地静止不动。海报上同时宣称,此次行动旨在以合法、理性及和平的方式抗议所谓的“香港警察使用暴力对付市民”。
但是很快,立即就有澳门市民在海报上添加大写的“拒绝”、“澳门人绝不支持”等字样表达态度。
比起早前的那一张海报,后面改动的两张海报获得更为广泛的传播:
态度温和的尚且还只是表示,不会支持,更不会参与,恳请闹事者“放过澳门”;但是一些脾气暴躁的基本上把“汉奸”“卖国贼”等词汇都脱口而出了。
澳亚卫视也派出记者走上街头询问市民对此集会的看法。
可以看到,不少市民也都明确表示不会参与集会,并担忧集会会使得澳门步上香港后尘:
而一位大叔更为直接,表示自己要上班赚钱,不会去参加这些集会。
即使记者提醒他集会的时间是在晚上8点,非工作时间时,大叔也再次强调自己不会去了解的。
除此之外,还有团体15日上午到澳门政府总部递信,要求政府不批准有关集会,守护澳门得来不易的繁荣稳定。
当天递信的澳门江门青年会会长、澳门立法会议员郑安庭在受访时表示,“有关诉求是在扰乱澳门的安定繁荣,因此我们有权向特区政府表达意见。”
郑安庭说,有赖于中央政府全力支持和澳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澳门才能有如今的和谐、安定与繁荣的局面。他说,该会收到了百余名澳门市民有关此事的反映,而自己也不想看到香港的非法示威活动对澳门造成影响,因此希望政府以澳门《基本法》第23条为据,拒绝相关集会申请。
澳门立法会议员郑安庭
对于上文海报,澳门警方发言人黄伟俊证实,在14日下午3时30分许,确有收到一宗有关于8月19日在议事亭喷水池旁进行集会的通知。
不过,据澳门电台消息,在收到通知的次日,治安警察局就根据《集会权和示威权》法律,做出不容许此次集会的决定。
黄伟俊在记者会上表示,鉴于近期香港发生的冲突事件,部分激进示威者行为已经触犯香港法律,对社会秩序和法治造成严重影响,治安警察局审视评估游行集会活动预告,发起人号召公众参与集会,表达对违法行为的支持,有可能会令部分人士效法,甚至做出违反澳门法律方式表达诉求的行为,这是集会示威法律所不容许的。
黄伟俊还强调,若违反集会示威法和治安警察局所做出的批示,有可能会被科处等同加重违令罪刑罚,最高可被判2年徒刑或240日罚金。因此,治安警察局也发出呼吁,希望澳门市民守法,在19日晚拒绝前往喷水池参加可能发生的集会。
据了解,澳门市民在行使《基本法》第27条所赋予的集会、游行自由时,不需要像香港一般事前向警方申请不反对通知书,仅须按法律规定提前向治安警察局发出通知即可。
对于一些有可能违反法律、扰乱社会秩序的集会,或者是示威活动,澳门当局如需驳回的话,除了澳门《基本法》23条赋权之外,还有特区法律《集会权及示威权》可供援引。对于此次可能在8月19日晚议事亭喷水池旁发生的集会行动,澳门警方正是援引了后者予以拒绝的。
15日当天,澳门警方已经通知集会发起人有关拒绝集会的决定。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集会发起人也于稍晚时分宣布取消集会。他在接受某家支持香港示威者的媒体采访时称,自己对于集会不获批准感到遗憾及可惜,“澳门的地方太小,而且有这么多团体反对这次集会行动,我作为发起人之所以不公开身份,就是因为感受到了一定的风险。”
这就很让人纳闷了,现今的澳门经济繁荣、民生殷实、社会和谐,我们完全不知道这个闹事者口中所称的“风险”从何而来。
就如同一位当地市民在他朋友圈中写到的一样:民心可用,搞事分子注定失败收场!
值得一提的是,澳门市政署日前发出公告称,政府将着手进行殷皇子喷泉及议事亭喷泉系统设备改善工程,工期从本月14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
现在,议事亭前地喷水池四周都竖起了蓝色工程围板,并拉有红色警戒线。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