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大学时,我和同学有两个创业项目,一个是电商,一个是快递

【本文由“大水风”推荐,来自《小电驴你都能搞个专门的政策法规,“老头乐”的问题怎么就想不到了呢?》评论区,标题为大水风添加】

  • xxx9988
  • 明明是机械动力车辆,非要假装成人力动力车辆,合成了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说不上是占了法规的便宜还是吃了法规的亏。

不管怎么说,“老头乐”是一种在现阶段有着强烈现实需求的客观事物,这一点大家都没法捂住眼睛去否认。

那么怎么对面对这种“新事物”呢。

这一点可以参考我们经济高速发展的那个年代的社会管理策略,面对这种新事物,我们不如先让他发展,如果他真的不符合社会需求,那么这种事物便不会在社会生活中占据太多比例,最后只会自然消亡,倘若其市场越来越大,说明他是我们经济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产生的各种社会问题充分暴露之后,我们再通过法规进行规范即可。

这一点,我自己是深有体会的:在上大学时,我和同学有两个创业项目,一个是电商(是的,那个时候淘宝刚创立两年左右,绝大部分中国人都并不了解电商 ,也不知道有淘宝,甚至包括我们创办电商网站时,都没将淘宝网当作研究对象),一个是快递。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我们的主流媒体都对这两种事物持有非常谨慎的态度,主要报道内容,也都是以负面为主,尤其是快递 ,媒体不止一次说这项业务涉嫌违法。

那么我们的政府是个什么态度呢?先让这两种事物先发展着再看。

虽然我和我同学的创业项目没干两年就草草收场,毕竟这两个项目就是我们几个人在大学宿舍里搭建的草台班子,同时还是连吃饭都要精打细算的穷B,创业成功于我们而言本就是小概率事件。

虽然我们失败了,但有其他人把这两项业务干成了,尽管这两项业务在成长期,都制造了大量远超“老头乐”的社会问题,也多次面临社会管理的法律危机 ,但我从没听说过我们的系统对这两个项目出台“一禁了之”的法规或者政策。

至于后面的发展,大家都已看到了。

老头乐的问题在于,在现阶段,我们明明有着很强烈的现实需求——即便它没有获得合法身份,但其市场需求却极其旺盛,市场价值也是连年走高,但其造成的社会负面影响,其实要远比我们当年电商与快递发展时要小得多(电商与快递在灰色区域游走的年代到底发生了什么,大家可以自行检索),而且这玩意儿在国际上也有成功的、可借鉴的管理方案,我们为何要对其畏之如猛虎?

观网有些同志的意见就很好:一刀切是将所有“老头乐”列为打击对象,但倘若通过立法规范,对车辆标准进行规范,让厂家生产安全标准更高的“老头乐”;制定专门的驾照考取制度,让老头们学法懂法遵法;悬挂专门牌照,让违法行为有源可追;建立专门保险制度,做兜底政策;依法限制老头乐的驾驶范围,并设置电子围栏。

然后,我们再去针对老头乐进行执法,这会在客观上对“老头乐”问题进行分化:我们既可以保证守法“老头乐”的生活的便利性,同时,对无视规则的“老头乐”进行严厉打击——取得老头乐驾照足够便利,上牌与保险成本也足够低,也对你进行了安全培训,倘若你再违法,那就是重罚直至没收车辆。

只要有专门的规范政策,抓几个典型案例,之后再厉害的老头,他也得盘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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