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余承东说自己产品销量,只有具有强大流量能力的同行的零头?
2025(第三届)未来汽车先行者大会于5月31日-6月1日在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举办。5月31日,在未来图景峰会上,余承东火力全开“杀疯”了。
例如,余承东在讲话一开始就提到:虽然自己的产品比某家好,但是因为某家有强大的品牌能力、流量能力、营销能力,自己只能卖它的零头。
今天进入互联网跟社交时代,我们传统的媒体广告,在今天这个时代都不是很work。大家看到我们从其他行业来的这个公司,一做只做一款车啊就卖爆了!虽然他的产品可能不是那么好,是吧。但是已经卖的很爆。
无论他的质量和他的,甚至他的这个智驾能力都很,但是他一样的很霸道,因为他有强大的那种品牌能力,流量能力。就是今天的新媒体,再这个互联网社交网络时代强大的营销能力,强大的品牌能力,所以它的一个产品“哐”一下就能打爆,是吧?我们做的产品做得比它还好,质量好,体验好,性能好,各方面都好,你还卖不过他,你还卖不过他的零头,是吧?
这就是今天这个时代,这个这个没办法哈。
余承东在讲话时还爆料,在跟车企合作的初期,也摔了一些跟头:
跟车企合作初期,我们也摔了一些跟头。一些车企曾经跟我们说,「我们整车做了多少年,你相信我,把它交给我,你只管你的智能化就行」。结果质量和整车还是出了不少问题。
传统车企认为,雨刷能刮掉水就行,反光镜能看到后面就行,空调能工作就行。但我们的要求是:对于雨刷,不仅要刮掉水,而且雨大的时候刮得快,小的时候刮得慢,而且没有声音;空调不仅要制冷加热,还要非常安静,在梅雨天不产生霉味。
再有,有时外后视镜用了一段时间会发生偏移。我们的合作伙伴就找供应商了解,供应商也解决不了,就躺平了。所以,大家对用户体验的理解,以前是不在一个层面上的。
余承东还呼吁,国家对于L3自动驾驶的标准,应该与时俱进:
ADS4我们要实现的,将来高速的L3的商用,是吧?这个我们要实现的高速和城区的l4。
我在这里可能说话多说两句啊。就国家的这个L3的法规的标准,可能是按照借鉴了过去好多年前欧洲和国外的一个标准,定义不是那么合理。如果你要能搞定城区的L3,你就直接就完成了L4了。所以那个标准的设定我个人认为不是那么合理。
新的时代要占到用户体验和交通安全的角度看,来真正的提升、来定义这个标准。我今天在这个场合来做一个呼吁啊,就是我们在新时代的这个新技术发展,今天到今天这个时代的时候,来重新定义真正合理的标准的划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