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的困境不仅仅局限于婚恋场景
大同案二审判罚维持原判,大家通过几天激烈的网上辩论也逐渐清楚了,目前法院在此类案件审理中重视当事人受害人的口供,尊重妇女意愿,是要高于我们原以为的物证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除了呼吁司法界应该回归疑罪从无、重物证轻口供的指导原则之外,我们每个人应当清楚的了解到,在目前这个阶段,男性的困境绝不仅仅局限于婚恋场景。
凡事有利有弊,强调尊重妇女意愿的后果就是片面的采纳口供。
试想一下在工作场景中,假设你是一位有利益分配权或者考核权的小领导,现在到了你要对下面员工进行打分或者利益分配的时候了。平时一直跟你关系不错的小美想要拿到高绩效或者拿到自己想要的利益。那么只要她道德滑坡一点点,很容易就给你设一个局逼你就范。这个局可以简单到某天晚上加班到最后只剩你们两位了,小美通过话术想要请你吃宵夜,你想想都是同事也没什么就去了,然后你想着这么晚了送她回家吧,再然后无论是在车里,还是你受邀上楼了,实际上你就没法辩驳了。在目前的法律实践中,小美可以轻易的制造出一些证据配合她的口供,就算最后你被判无罪释放,可是你看看大同案和很多其他的案子,你被拘留是肯定的,你的工作肯定是没了。
上一个例子里的小美是个小人、坏人,这是少数。那么下一个场景中,你跟你的同事小美关系很好,男帅女靓平时就有点心动和小暧昧。今天是出差的最后一天,一单大生意谈成了,你们四五个同事去饭店庆祝,每个人多少都喝了点酒。今晚的夜色那么美,而小美又那么温柔。酒足饭饱后,你俩很有默契的回到了同一个房间,两情相悦,共赴巫山。第二天,小美睡醒后不干了。原因可能是昨晚你的一句话、一个举动让小美不开心了,也许是小美想着已经发生性关系因此要求你负责,可是你只是当成一个成年人互相满足的游戏,你付不起这个责。总之,你惹小美生气了。小美实际上是个善良的女孩,心底不坏,但这次很伤心,冲动之下报警说你强奸。事后小美也觉得过分了,可是强奸案是公诉案件,既然报警了可就由不得她了。又或者她没有后悔报警抓你,她就是觉得你得到了她之后却没法满足她下一步的要求,于是她后悔跟你发生性关系了,她只要一口咬定违背了她的意愿,案发现场包括小美身上各种证据那是足足可以证明你们发生了性关系,在当前版本你觉得你能脱罪吗?
上面,试想了两个小美,一个是小人坏人,一个是普通善良女孩,她们都有可能致你于“死地”。
有一句话说的好,女追男,隔层纱,面对女人的魅力攻势,你真的能时刻保持清醒吗?
还有一句话说的更好,身怀利器,杀心自起。
我当然相信绝大部分女性都是善良的好人。
但是,现在她们每个人手里都有对付男人的战略武器。
善良的人性能够经得起考验吗?
最后,我写这个东西决不是宣扬恐女、厌女,而是客观的分析目前男女的处境。这也是我一直提醒女性朋友注意的是,现在绝大部分人都是输家。男人丧失了安全感,而女人被打上了“危险”的标签。一旦有足够多的男人意识到自己身处危险之中,趋利避害的本能就足以让女性平权事业倒退几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