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订婚案也表明,法律只是一种规范,不能脱离人文环境单纯搞理性分析

【本文由“亥伯龙神”推荐,来自《2017年起,强奸案件急剧增加,逻辑上是强奸,感情上没法接受,我想要个说法》评论区,标题为亥伯龙神添加】

这个问题其实挺难的,要逐案分析,一刀切会导致不是枉杀就是放纵。大同这个案件看官方披露的信息,这哥们行为确实过线了,而且更关键的是竟然没意思到自己过线了,自己头铁啥都认了。。。

要说狠,还存在婚内强奸呢。中国比较保守,没在立法中采用这个概念。传统观念认为,结婚后,双方彼此都有进行性行为的权利和义务,所以不存在强奸。但这个看似离谱的概念,实际上在特定条件下有合理性。比如,妻子身体不好时可不可拒绝?一般是个人都认为可以,对吧?但是如果丈夫家暴,就是不管不顾呢?再比如,两个人感情不好分居了,或者已经到法院起诉离婚了,这时候丈夫法律上还是丈夫,这个概念就可以用上了。可是,如果正式引入这个概念,稍稍把握不住边界,那麻烦可就大了。

以往尺度,先强后和可不强,先和后强是为强。这是考虑基本的情理。以大同这个为例,如果两个人后面和好了,甚至结婚了,哪天女方突然想起me too了,再来报案,大概率是不行了(注意不是一定啊!比如,被拐卖妇女,人家啥时候逃出来报案都行,说啥有孩子感情好都抵不上女方自己的看法)。但是哪怕大同这位之前已经和女方发生过关系了,女方这次就是不同意,事后报案,那还是强奸。

还有女方因为睡着了、喝醉了、吃药了等等失去知觉时,那肯定是强奸。还有著名的,“你也不想……”梗,那是典型的胁迫,也是典型强奸等等。

不过我认为妇联发的那个,有的没问题,符合一般认知,但有的说法就有问题了。比如沉默不代表同意,单看这话没问题,但是沉默也不代表不同意呀!因为有个词叫默许。脱离具体环境,无法简单判断沉默到底代表什么。把这么个模糊的东西放在这里很容易让人误解,平添争端。

必须认清,现实的确是一些以前不认为是强奸的行为现在处于高危地带甚至已经越界。比如很多古代故事,那都是反面典型:

古罗马人骗走萨宾男人,跑去抢萨宾女人,后来古罗马人与萨宾人开战,女人们站到中央阻止双方开战,此后罗马与萨宾合二为一……抢人后,古罗马男人全是强奸犯!

宙斯……就不一一列举了,基本每次都是强奸。

哈迪斯抢丰收女神的女儿,给她吃了冥界食物让她回不去只能当冥后……强奸!

牛郎看到在湖中洗澡的织女,偷走了织女的衣服,一定要织女答应嫁给他才……强奸!

八戒和高小姐,看看,婚内强奸用上了!悟空执法没问题。

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不是,是王子吻了白雪公主,这个从定义来看还不是强奸,但绝对是性骚扰,甚至猥亵。(王子说,人不是死了吗?更变态了!侮辱尸体……)

说到底,法律只是一种规范,不能脱离人文环境单纯搞理性分析,不然麻烦大了。现在各种思潮又多又活跃,激进的和保守的并存,真的很难统一,所以,找三观契合的人非常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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