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助困,关爱的边界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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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谢谢”并不难,但难的是她没这样的意思》引起了朋友们的热烈讨论,但讨论中有相当一部分朋友认为,我的举手之劳并不是为了讨声谢谢,帮助别人是为了成全自己的人格。弄了半天,我帮助别人好像不是为了别人而是为了自己。

略引两例:其一,“境界还不够啊。做好事最终的还是为自己。

一个正常人,做了好事儿,首先不管别人怎么样,自己心里是不是很高兴?

某一天,问自己是个什么样的人时,以往做过的善事,都会出来证明自己的。

至于别人,无所谓啦。”

其二,“首先助人为乐是人生快事,从你自己的角度你获得了你的快乐,不应该再一定要索取个谢谢。其次你作为男人在帮助人时候拍人家异性电动车把手,让人觉得不够礼貌,虽然是你为了提醒她,一副我是为了帮你才这样打扰的感觉,正确的做法应该提醒她,然后捡起来交给人家,才是较合适做法。再其次,人家可能忙中出错,诸事烦恼,你原谅人家一次不好吗?”

这些讨论使想起我还在工作时的一段经历。

我从大学回到老家教高中后,一直担任班主任。时间应该是在2003年吧,我班上的一个学生病了,而他的父母都在南方打工,家里没有能来照顾他的人。而这是高三上学期,对学生相当关键。考虑再三,我在通知他的父母和学校相关部门后,决定把这孩子接到我自己家里,这样既可照顾他的病情,还可以安排好他的学习。再说我女儿上大学后,家里就我和我爱人,孩子来我家里应该不是什么负担。

孩子来我家后,由于我爱人是医生,对他的病情照顾得很好。同时,我每天把班上各科授课老师的内容及作业为他做好安排。看他生活比较贫困,我还为他添置了些衣物。有时也就在我家吃点饭。三个月后,孩子的病接近全好时,一个学期也快结束,也接近2004年新年了,他父亲从南方回来了。

但他父亲见我的第一句话,不是感谢,而是问我这三个月怎么算。开始我真有点发懵,什么怎么算?算什么?后来他父亲解释了半天,我总算明白了。意思是他孩子这三个月在我家吃住怎么算。还有孩子身上穿的这些衣服等等。

我和他父亲开玩笑地说,你还有两项最大费用呢。他父亲问是什么?我说你孩子生病是不是要住院,但他住在我家,所以至少每天有陪护费吧,这三个月可不是一笔小费用呢?再有就是我每天精心安排他孩子的学习,使他治病学习两不误,让他看看这笔费该给我多少?

他父亲以为我说的是真话,接着就开始给我诉苦,说家里多么多么艰难等等。我哭笑不得。问他,玩笑话听不出来。

但他口里反复说着这怎么可能之类的话。最后坚决要孩子回学校住。我看孩子的病情也差不多好了,我也同意了他的安排,但同时告诉他平时要注意的一些事情,还是让师娘给他说一下。

最后为了消除这位父亲的疑虑,也为了消除对我怀疑,我也给他说清楚了孩子在我这里后,他给他孩子寄的生活费我从没有接手管理过,是他自己在处理,至于是怎么用的,让他和他的孩子详细交流,我不参与。而且我也特别叮嘱,孩子高考在即,为了孩子的学习,请不要过多责怪孩子。如果还有什么疑问,他还可以继续来问我。

当然,这孩子最后也考的不错,上了重点线。

但这件事我爱人对我有些抱怨,她认为我管宽了。我们和他不沾亲带故,作为老师,通知他的家长,体现一个老师应该的责任就可以了。我爱人还和我开玩笑,说我是不是想要个儿子。

两部手机的事,使我又重新想这件事,那时我就问过自己,关爱的边界在哪里?比如这里的两部手机,他们掉地上了,我只要自己不去捡,就应该属于正常的为人吧。但我就想,如果我不去捡,手机一定被别的人捡起,只有两个结果,一个正常行为人可能把它们交给警察,然后失者到公安局去领,这可能就是几天至少几个小时的来回折腾吧?另一种,稍有不当想法者,据为己有,这当然就给失者造成更大的麻烦。事实是我越界提醒他们手机掉了,就省去了这一切的麻烦。何乐而不为呢?

再说这个学生的事。作为老师在自己职责范围内帮助学生。学生病了,告知他的家长,通知学校相关部门,让他们按正常程序处理,我已经尽责了。但我当时就是为了学生的学习不受影响,通知家长和学校后,自己主动承当起这份份外的责任。但正因了这样的处理,孩子的病情和学习两不耽误。但我却越界了,引起了别人不必要的猜疑。

人与人之间就如此难于理解和沟通吗?自己认为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举动,却总有些人往负面上想,搞得我现在好像对自己的行为也产生了怀疑,我的动机真就那么纯粹吗?实话实说,就做出这些举动的当时而言,我真来不及想那么多,也没有时间让我想那么多。应该是一种本能。这些所有的东西是后来才开始想的,或者是看了一些评论后才想的。

如果以现在社会公众认知的正常行为人的准则,但在我的认知里总觉得有些冷漠。这也就是我提出的问题的出发点:关爱的边界究竟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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