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戴了头盔没系扣,被罚后起诉交警队:居然有不少人站这个驾驶员?

上海《新闻晨报》的报道

为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时都必须“佩戴”头盔。何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虽然戴上头盔,却未系安全扣,被交警拦下罚款。结果,何某不服30元的罚款,将交警队诉至法院。

如此戴头盔,究竟算“戴了”还是“没戴”?“当罚”还是“不当罚”?

驾驶员戴头盔没系扣被罚款

2023年2月,何某在驾驶电动自行车时,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未系安全扣。交警认定其实施了未佩戴安全头盔(未系安全扣)的违法行为,对其处以30元人民币的罚款。何某不服,将交警队诉至浦东法院。

何某认为,法律规定之核心在于,是否佩戴安全头盔,而非有无系安全扣,其行为并不违法。退一步讲,其不系安全扣的行为,也属于情节轻微,无需罚款。

法院:驾驶员的诉请被驳回

经审理,人民法院认为,之所以对佩戴安全头盔作出规定,旨在保障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之生命安全。唯有正确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方可发挥头盔的保护功能。何某虽佩戴了安全头盔,但未系安全扣,并未起到保护效果,与立法初衷相悖,且其系二次违法,判决驳回原告何某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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