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法律思想,与中国实际相差甚远;中国古代法学思想,也与当代中国脱节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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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上世纪80年代末某片区政法学院毕业,具体实务司法多年,目前从事法治督察、法治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

      大学期间学的是西方法律思想,但司法实务时间长了,总感觉所学与中国实际相差甚远,进而在本世纪初用几年时间研读中国古代法学思想,又感觉与当代中国实际脱节太多,隔靴搔痒。

      近几年静心深入基层,阅读大量案例,才发现仅靠西方法律思想解决不了中国现实的社会问题,仅靠中国古代法学思想也解决不了中国社会的现实矛盾。

      根本原因在于:我都没有跳出或西方或中国古代法家思想的桎梏,自己给自己画地为牢,内心深处又不允许自己将两者有机融合,再找到一个合适的切合点——与时俱进的中国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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