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台远远最大的恶是唯流量论

【本文来自《二驴直播“被绑架”遭永封,平台何时标注“纯属虚构”?》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有谣言不奇怪,但谣言为什么有热度,以及谣言是如何获益的,这点需要仔细观察。

谁是这些谣言的最大获益者就最该处罚谁,否则利益责任就不对称。

是这些造谣的人么,不,他们远远不是最大受益者。

这种事最大受益者而且隐身其间越做越大,直至目前有尾大不掉势头的是贩卖倒卖流量的平台,他们是这个网络流量时代的流量领主,而小作文写手,UP 主,大V,带货主播则是流量佃农,而且是在绝对不平等下耕种。因为流量主随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调整分成。公众面前这些“头部”流量无比风光动不动千万播放,过亿销售,但和平台获利相比是九牛一毛。而这抽成比率的绝对霸权,依旧不是平台的最大的恶。同时平台在流量经济中手握生杀大权,借用手中实际的流量指挥棒肆意“惩治”不和自己心意,甚至只是没有通过流量使平台有获益进账的账号。

仔细审视这整个过程。

在以流量为财富计价单位的平台经济,流量领主们为了制造流量,放任甚至是纵容博主,主播,让他们借由“娱乐”之名手握撒谎执照,随时表演,随时脱离实际,以偏概全,诉诸情感。鼓励拍摄热点“新闻”,“虚设情景”,“擦边”便是具体表现。

谣言起点常常只是一面之词、配合表演、情景再现等等,通过他人添油加醋的拍同款,通过“算法”筛选掉不够煽动性的“同款作品”后,对最多人相信(点赞留言转发)的“作品”投流。在不断聚集公众注意力后再将它们投流给听话,听指挥的“大V”,“UP主”,“主播”,完成自我增强的激励效应。

而这种有观众参与的“投票”过程中并无任何事实真假的甄别,原因是只要有舆情起伏就有流量就有获益,起伏与真相并无绝对关联。而且从实际观察上看,他们还往往呈现负相关,也就是越是完美的谎言,越是有流量,越是干燥的事实却越是被无视。既然流量平台的算法追求的是更多关注更多热度,更多人相信,更多流量更多获益,那么传递真相自然不是需要考虑的问题。这实际上也是美式经济学歪论在舆论场中的一种实践(理性人,价值回归)。

如果偶尔一个“谣言”最后反应太恶劣出事,那就如消耗品般砍掉这些账号或简单交由法办,与其迅速切割,恍然大悟的公众也常常只会把矛头对准这些替罪羔羊。

而给社会带来的非理性舆情波动产生的红利却被平台全部吃下。

所以平台远远最大的恶是唯流量论,是无底线拍卖话语权吸引消耗公众情绪,造成舆情的非理性波动,空耗社会资源。是一种脱实(实际)向虚(媚俗)的倾向,娱乐至死的疯狂。

关于内容审核与利益链条,下面补充几点:

审核是事半功倍,是有些人故意指出的歧途。事实上只要平台没有足够的利益驱使,他们就没有更大的动力煽风点火纵容造假,所以限制流量商品化才是事半功倍的关要。看看各平台从倒卖流量券上挣到多少就知道这是多大一摊生意了。毕竟没有买卖就没有动力。

同时需要注意的细节是:流量券和传统意义上的产品广告是有本质区别的,因为市售产品本身就要收到行业主管,工商税务等监管,而且是实际产生的销售。但流量推广主体并不受监管,甚至其推广内容本身大量都是虚构的。

流量买卖的实质是拍卖话语权,这才是其利益链条的核心。至于竞购到的话语权是用来起号继续无底线编故事回本,还是卖产品获利,平台根本不在乎。

至于言论自由,应首先明确“言论自由是用来试图了解真相的途径,而非目的。”,有效无效先不说。而禁止话语权价高者得之是有利于减少虚假消息的,也自然是有利于了解事实真相的,所以这与“言论自由”并不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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