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把戒尺还给老师”的观点?

现在社会上对教育普遍有两种对立的态度,一方面觉得教师责任心差,不管教学生,导致差生没人管,一部分学生特别脆弱;另一方面对于打骂甚至批评孩子投诉情况特别多,另教师也束手束脚不敢管教学生。

最近结合看到一些教育方面的事件和点评,有人提出来“把戒尺还给教师”。对于这个观点一方面我觉得应该管学生,不能一边捆住手脚一边让教师负责任。另一方面也确实存在一些教师拿孩子泄私愤的情况,少数教师素质也是堪忧。应该如何看待这个问题呢?

我反对这样的观点。

一旦“把戒尺还给教师”,那何种程度的体罚是合理的,何种程度的体罚是不合理的,根本没有办法界定。其一,对于何种体罚合理,社会或者家长本来就很难形成共识;其二,规则是用语言描述的,对体罚是否合理的判断必然依赖主管判断。一旦给了教师体罚的权力,则对教师的管理和处罚上必然存在大量争论的空间,教师情绪化地泄愤式处罚不可能得到有效管理。对体罚程度的控制,最终还是要依赖教师自己,这极不可靠。

其次,我认为,“靠体罚压服学生”根本不属于教育,它只是一种粗暴的管理。这对学生的成长没有好处,甚至可能扭曲他们的人格,是他们崇尚暴力;并且认为只要自己认为自己是对的,就可以靠暴力压服他人。

最后,教师当然应该管理和教育学生,但教育也不是光靠教师就能完成的。教师只是一份工作,教师有责任心地做好自己的工作就可以了。没道理要求教师要管好自己教的每一个学生。管不好也只能管不好了,大部分人都不可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得尽善尽美。

相比允许教师体罚学生带来的不可控后果,我宁可允许教师管不好部分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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