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神奇故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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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程序违规:

镜湖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包括: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载明签约期限截止2023年4月30日。2023年5月1日镜湖区人民政府以疫情影响及大多数搬迁人要求征收为由,发布《关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延期的通知》延长签约期限。根据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13年发布的《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在房屋征收中做好模拟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芜市建通知[2013]195号),第七条:“县、区房屋

征收部门对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并对改造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调查登记结果和改造意愿调查结果应当及时公布,改造范围内居民对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方式向房屋征收部门提出。同意改造户数未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终止模拟搬迁。”,第八条:“同意改造户数达到改造范围内总户数90%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改造范围内居民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对安置房屋及改造范围内房屋进行初次评估,协商期限不少于15日。”,第九条:“县、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调查登记和评估结果拟定模拟搬迁补偿方案,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并以县、区人民政府的名义在改造范围内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

镜湖区人民政府在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包括: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及《关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延期的通知》时,省略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在房屋征收中做好模拟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芜市建通知[2013]195号)中规定的三个直接影响业主切身利益的前置程序,即:1、未对模拟搬迁范围内居民的改造意愿进行调查,且未公布改造范围内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的调查登记结果。2、未组织模拟搬迁范围内居民协商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3、未在改造范围内公布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并征求业主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包括: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及《关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延期的通知》,不仅违反了《市住房城乡建委印发关于在房屋征收中做好模拟搬迁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同时也粗暴、武断,严重损害了安师大凤凰山宿舍区业主的利益和生活、工作的正常秩序及安宁。

另,镜湖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上白纸黑字清楚的写着“签约期限:自模拟搬迁公告发布之日至2023年4月30日”,“在模拟搬迁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户数不足95%的,终止模拟搬迁”。现截止2023年4月30日24时,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签订模拟搬迁协议的户数不足80%,按照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应该依法终止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可是,镜湖区政府公然不遵守自己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公告》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模拟搬迁补偿方案》,违法违规、背信弃义、失信于民,于2023年5月1日发布了《关于凤凰山铁山巷二期项目房屋模拟搬迁延期的通知》,延长签约期限,激起了广大业主的强烈愤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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