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对美光在华销售的产品实施网络安全审查,这条新闻该如何解读?

​31日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官网上发布《关于对美光公司在华销售产品启动网络安全审查的公告》。公告称,为保障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供应链安全,防范产品问题隐患造成网络安全风险,维护国家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将按照《网络安全审查办法》对美光公司(Micron)在华销售的产品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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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是什么机构?

2020年6月1日,《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正式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我国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即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领导下,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财政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机制。

《办法》明确,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设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制定网络安全审查相关制度规范,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具体工作委托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承担。

实际上,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自2017年我国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时已告成立。彼时,按照国家网信办起草的《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成立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负责审议网络安全审查的重要政策,统一组织网络安全审查工作,协调网络安全审查相关重要问题。当时提出,由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网络安全审查。

按照相关办法规定,网络安全审查委员会聘请相关专家组成网络安全审查专家委员会,在第三方评价基础上,对网络产品和服务的安全风险及其提供者的安全可信状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还要不定期发布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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