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设卑劣人员从业跟踪岗,合法吗?

据中国青年报近日报道,一份《关于向讹诈公司的卑劣人员宣战的通知》引发热议。

通知称,“对利用非法手段,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索要不当利益的宵小鼠辈,本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解,将依法依规坚决予以迎头痛击。”“各板块单位人资部门都要增加‘卑劣人员从业跟踪岗’,未来5年内,无论其逃窜几家企业,轮换几种行业,都要以集团名义发函……务必使其无所遁形,人人喊打,身败名裂,自食其果。”

报道称,该文件是由山东德州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出,出发点是为了防止员工以不正当的方式取得证据,从而通过仲裁、诉讼程序向单位主张非法利益。

@共富财经 称,济南市历下区劳动监察大队回应此事,该公司文件中用的“非法”二字概念模糊,公司可以决定内部管理措施,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就行,但员工离职后,该公司还给其它公司发函,就可能损害劳动者的权利。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

全部专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