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中国古代重农轻商?

要理解中国古代为什么会重农轻商,先要理解一个前提,中国古代有商业但没有商品,或者说商品占整个经济的比重极低。商品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从生产一开始就是为了交换目的。商业交易的未必是商品,可以是消费之后的剩余。古代其实绝大部分商业交易的是剩余。农耕时代,每个人生产的产品也是自己消费的,生产和消费是一体的。所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有个词叫“口粮”,古代农民生产之后缴纳税负和田租之后,留足口粮,备好灾荒时需要的粮食,再有剩下的产品才能拿出来交换,或者拿这份剩余生产一些其它产品自己消费,或者出售,当然那些其它产品也可能自用之外拿来出售。从本质来看主要进入商业流通的是生产者消费过后的剩余。商品交换时代,每个人生产的产品是全部用来出售交换,而不是自己消费的,每个人的生产和消费都是互相依赖的,如果老死不相往来,那大家都生存不下去。像在中国古代,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就会受到强烈的道德批评。但是现代社会里,牛奶倒在臭水沟里,并不能以道德批评来指责。因为那个臭的酒肉是生产消费之后的剩余,给予别人和臭掉并不影响这个拥有者的生存状态。但是现代社会里拥有牛奶的人是依靠把牛奶全部出售来换取其它生产和生存物资的,如果他把牛奶免费给予别人,则他自身也难以继续生存下去。但是倒掉是保护他能够顺利出售,获得继续生存可能。在一个不以商品交换为生产主体的社会里,也就不存在一个充分自由的交易市场。不存在一个充分自由的交易市场,均输平准其实就是一个幌子,以均输平准的名义就会随意伤害个体。其实研究一下张居正改革,更能明白怎么回事。以银为缴纳赋税的载体,但是农民不生产银子,而农民生产的都是几乎相同的产品,粮食。当时又没有现代发达的商品市场,粮食越丰收,价格越低,价格越低,换取缴税的需要出售的粮食越多,自己能留存消费的粮食越少。明白这些,就能读懂叶圣陶写的《多收了三五斗》。汉武帝的均输平准其实就和《多收了三五斗》那般,农民丰收了都能把你搞破产。

中国古代不存在五阶段论,也就是没有奴隶制社会,就是因为中国古代没有过商品交换生产占主导地位的生产模式,殷墟的考古结果也证明商朝没有奴隶制。只有进行商品交换生产模式才会产生奴隶制,所以到了欧洲资本主义时期又出现了奴隶制,马克思的五阶段论是针对欧洲历史。中国的政治家、历史学者、经济学者都有一个迷梦,认为中国也产生过资本主义萌芽,因为某种特殊的原因被打断了。资本主义的工业化生产其实是商品交换经济模式的一种,资本主义工业化和其它商品交换模式不同的地方在于解决了积累问题。中国连商品交换经济都没有,何谈资本主义萌芽啊。

上海嘉定博物馆收藏了一块碑,《报功祠折漕碑》,说的是上海嘉定农民以种棉为主,申请皇帝将赋税从粮食换成银两缴纳,皇帝批准后感恩碑。因为对于中国古代广大的一般农民来说,要求他们缴纳货币税而不是实物税就是一场灾难,因为没有一个商品交换市场。而这些嘉定棉农,恰恰是需要将自己生产的棉花出售换取货币再去购买其它生活物资的,所以他们的赋税是缴纳粮食的话需要再去购买,其实受到了两层盘剥。读读它再仔细想想,就懂我上面写的了。

古代农民除了自耕之外,还在农余砍柴、织布、捕鱼等等,也就是山川之泽。所以如男耕女织从来是放一起说的。但这些农余劳动主体还是为了自给自用,作为农耕之外提高生活水平的补充。中国古代农耕经济,自产自用是为本,也就是农本,生产消费之剩余才拿出来交换是为末,也就是商。农本足则天下太平。如果有商人获取大量收益,那农民换取相同的物资,就需要拿出更多的剩余,本就不足。古代担心的是商这个末去侵蚀自产自用这个本,造成天下百姓自用不足,天下不安,所以强调贱商。汉武帝时桑弘羊的政策本质是以国家的名义垄断商业,其实做的是侵蚀了农民的自产自用之本。盐铁是农民少有的两项必须购买的物品,如果要购买必须拿出自己的剩余出售去交换,盐铁价格越贵,则需要拿出的剩余越多,自用越少,甚至于不足。现代的批租土地和商品房就如同古代的盐铁,这样理解可能更有感受吧。

中国古代农耕经济参与商业交换的是生产消费之后的剩余,只是自己生产的一小部分产品,需要拿出越多剩余去出售给商人换取其它物资,那么留给自己必须的自用部分就越少。所以要农民安定,必须轻商。而现代的商品交换经济模式下,所有生产出来的产品都必须全部出售去换取自己所需消费,所以需要鼓励商业,出售得越彻底越好、越多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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