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穿和服女孩儿被警察带走这件事情,那么招人烦呢?
【本文来自《穿和服被抓?coser本人回应了》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转一个评论@刘新征:
为什么穿和服女孩儿被警察带走这件事情,那么招人烦呢?
就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原则公民“法无禁止皆可为”,现在是不是已经不那么政治正确了呢?
我能理解,一部分人喜欢做的事情,会伤害到另外一部分人的情感,即使是法律上并没有禁止这种行为,被冒犯的人也是有权利出来回击的。
但是这个里面,绝对不能有公权力的存在,因为法治社会对公共权力的要求是“非明确授权皆不可为”。
把这个女孩儿带到派出所的警察,如果脱下警服,不以警察的身份,上前表达这个女孩儿穿和服对自己造成了冒犯,是没有问题的。
但问题的核心就在于,他是一个警察,是公职身份。
他在那一刻代表的不是他自己,而是法律。
这比砸U型锁的那个少年更可怕。
这相当于法官以及背后的法院系统举起了U型锁。
在评论里看到一段对话:
——网民都可以网暴这个女孩,但是警察不应该,警察应该保护她。
——这样的,现在反而是颠倒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