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之道:伊斯兰世界的民主与宗教原教旨主义问题

     民主只能从其思想和政治社会传统的内在可能性中产生出来。在伊斯兰教国家,这仍然是可能的,伊斯兰教国家也有民主国家,并不是非要搞成一个反民主的政权才符合伊斯兰教义。你只要承认安拉或者穆罕默德是神,而不是其他任何人是神,承认人对神的僭越是一种罪,那么,在一个由人所构成的社会和国家中,任何人都存在作为人的种种缺陷,从而由任何人施行独裁,就不如民主更能合理地制约人的狂妄与腐败。    

     当然,阿富汗处在各种部族统治的复杂结构中,很难一下子走向现代公民社会。它的政治体制只能由各部族之间的结构来构造。但它始终存在一个由现代化的工商业打破部族限制,走向全国性的交往及其分配的公共社会,然后从公民社会去重建国家政治的问题。这有一个过程。但问题是,塔利班是否以这个进程为目标。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作为对西方影响的回应,是两方面都存在的问题。自由引发的对伊斯兰宗教和道德的冲击,产生了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及其极端主义。后者的出现又引发了对人权和生活时代性的不合理压制。这是同一个问题在不同传统下的回应是否恰当的问题。     

     这需要一种“中庸之道”。无论是自由主义走极端后的道德取消主义,还是塔利班式的宗教原教旨主义走极端后的人权取消主义,这都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女人不可以在公共场合跳脫衣舞,不等于女人不可以在公共场合工作和露脸。即便两性关系是传统道德的核心,但那至少不能把所有道德问题都归咎于女性的引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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