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突然转身与男子相撞致摔倒骨折,后者因“未保持安全距离”被判赔7万,你怎么看?
女子人行道边打电话边行走时突然转身,与身后的男子相撞摔倒骨折。最终经法院调解,男子赔偿女子7万元。日前,青岛这样一起判例引发网友关注。
据极目新闻和青岛电视台《法治青岛》报道,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韩继升介绍,女子刘某和男子王某在人行道上一前一后同向而行,刘某在前面边走边接电话,期间突然转身往回走,与迎面而来的王某撞在了一起,刘某当场倒地,后经检查,刘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二人就赔偿金无法达成一致诉至法院,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鉴定机构对刘某的伤情进行了鉴定,结果为十级伤残。刘某请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88000多元。
刘某认为,自己是因王某碰撞而造成的骨折,王某应当赔偿。王某则认为,如果不是刘某突然掉头,两人不会撞上。
法官调取了当天小区门口的监控记录,经分析认为,刘某虽然受伤,但是在前方无突发情况的状态下突然转身往回走,对于事故的发生存在较大的过错,而王某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系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后经法官多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王某赔偿刘某人民币7万元,案件圆满化解在此。
不少网友认为,该男子根本无法预料前方女子会突然转身,被判赔钱完全是无妄之灾,算他倒霉;有网友表示,才知道原来走路也要保持安全距离。
观网小伙伴,对此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