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民警卫队管辖权争议:联邦与州博弈下的《叛乱法案》及移民政治影响
【本文由“马拉约纳费米子模”推荐,来自《美国洛杉矶抗议者与国民警卫队发生冲突》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 泉城过客
你这理解真的肤浅,国民警卫队相当于我们的武警部队,地方政府首脑没权直接调动,如果不请求出动的话轻易不会主动出动,现在加州地方可以直接调动的警察部队都还没怎么大规模行动,先出动了国民警卫队,这个是直接听命总统的部队,说的严重点相当于平叛了。加州是民主党的铁票仓,制造业中心,需要大量的移民劳工,等特朗普把这些移民都赶走了,谁给民主党投票,这尼玛是直接掘民主党的命根,你说加文纽森有没有推波助澜还不一定,至少是在出动警察方面肯定是交代好了出工不出力了,逼急了再给你演一回弗洛罗伊德,你看特朗普头痛不头疼就完了。民主党需要这道美丽的风景线,他们最擅长于制造美丽的风景线,只要自己不在任上。😀
国民警卫队是不听命于总统的。美国从建国之初的联邦主义就很警惕联邦干涉地方事务,所以民兵转化来的国民警卫队是归州议会管辖,只有州长和州议会能调动。
也是因为建国之初的联邦主义,联邦军队不得参与美国的国内执法,只有国民警卫队可以。但《叛乱法案》开了个口子,规定总统可在三种主要情况下在国内动用联邦武装力量:1、州政府请求联邦援助时,总统可根据《叛乱法案》251条动用联邦军队;2、当总统认定,因“非法阻碍、联合或集结”,导致联邦法律无法通过常规司法程序执行时,可不经州长同意径行派兵;3、当任何叛乱、国内暴力或阴谋活动,导致部分民众的宪法权利被剥夺,而州政府无力、失能或拒绝提供保护时,这条等于是自由裁量权。
但《叛乱法案》很少被动用,因为规定很模糊,争议也很大,一旦涉及联邦和地方冲突就是动摇国本的事情。特朗普也没有傻到用这个,他用的是《美国法典》第10编第12406条,以ICE特工无法执行联邦法律为由,通过签署备忘录联邦化了加州国民警卫队士兵,让这些人来执行联邦法律。等于联邦化后的国民警卫队实质上是临时征募的ICE特工,干的只是ICE的业务,只不过他们本职是国民警卫队士兵能带枪。
还有移民也不是民主党的票仓。加州非法移民约230万(占全美1100万的21%),但其实是没有投票权的,无法直接影响选举结果。1990-2020年,加州拉丁裔人口从26%增至39%,白人比例从57%降至38%810。然而,拉丁裔选民投票率仅45%,远低于白人选民的70%。尽管多数支持民主党,但其并不比白人高。而加州新移民白人基本上就是从各州和南加州来的“白左”。背后的实质问题是20世纪90年代开始美国国内产业转型,传统产业和军工干不过新兴硅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