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银斌讲:企业公共外交及其在海外利益保护中的作用

作者/柯银斌

大外交青年智库(GDYT)顾问

察哈尔学会企业公共外交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

本文根据大外交青年智库(GDYT)顾问委员会委员、战略顾问,察哈尔学会企业公共外交研究中心主任、高级研究员柯银斌于2025年5月17日在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举办的“当前国际形势与中国海外利益安全”学术研讨会上的分组讨论发言整理,略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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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退休前主要干了两件事儿:一是跟中国企业有关,二是跟国际关系有关。怎么干的呢?主要用两个方法:一是做些理论探索,二是亲自实践参与。退休以后,我最重要的想法就是把这两个事儿结合在一起,未来十年要做跨国公司与国际关系的研究。

十八大报告里头有这么一句话:“扎实推进公共外交和人文交流,维护我国海外合法利益。”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公共外交是手段,维护海外利益是目的”?我认为是可以的。

今天,我有三个问题跟大家分享,第一个是企业公共外交及其特点,第二个是海外安全保护的主要手段,第三个是究竟中国企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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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企业公共外交?学者有很多定义。我认为,企业公共外交就是跨国企业在东道国与国际社会所做的非市场行为,这个非市场行为要与国家对外政策相关。非市场行为有很多,比如说公关、企业社会责任、跨文化交流、国际传播等。那么,我为什么这么定义呢?因为我研究企业,知道市场行为与非市场行为是工商管理学里头已经有的概念,我们把公共外交这个事情讲给企业的人听,就必须跟他原有的概念体系对接,所以我就下了这么一个定义。

企业公共外交有这些特点。首先,它是一个准行为体的公共外交。我把公共外交行为体分为三类:一是全行为体,即这个组织的宗旨与使命就是做公共外交的,例如中国人民外交学会、全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国际交流协会等;二是准行为体,该组织的宗旨不是公共外交,但它有公共外交的职能或者公共外交的一些行为,比如说智库、企业、高校等;三是双重行为体,既能作为行为体,又能作为载体,例如媒体、国际组织等。

另外,企业公共外交具有双重性。企业尤其是跨国公司,它在不同的国家开展生产经营,在不同的国家都是法律上的企业法人。所以,跨国公司做公共外交,它既可以为母国做,也可以为东道国做。请大家注意,这仅是我的一个看法。例如,2000年美国与中国的永久贸易协定,就是靠美国的跨国公司在美国议会游说而成的。

我分享的第二个问题,就是海外利益保护手段。这是我看到的比较好的一本书写的。保护手段主要有:国际制度参与、软干预、传统外交、公共外交和政治保护。

那么中国企业该怎么做?我对企业战略的研究有几十年了,归纳下来就六个字:“起点、目标、行动”,这就是战略。你的个人战略、你的组织战略、你的国家战略等,都可归结为这六个字:起点是什么?目标是什么?行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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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公共外交的起点是:“不了解,不愿意了解”。多年前,我参加一个小型的座谈会。一个中央企业的中层干部跟我说“柯老师,你不能跟我们中央企业讲公共外交”。我说“为什么?”他说“我们是在商言商,现在西方媒体老说我们中央企业跟中国政府是密切相关的。我们不能参与政治与外交。”我说“你中央企业不代表中国国家利益,请问你代表谁的利益?美国的私营企业还代表美国的国家利益,中国的中央企业还不代表国家利益参与政治和外交?!”吉尔平教授早在1975年的书中就指出,美国跨国公司就是美国对外政策的工具与执行者。

还有一个我认为很不可思议的事情。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一个《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的文件。这个文件定义中国的新型智库有五大功能:咨政建言、理论创新、舆论引导、服务社会、公共外交。2023年,国资委发布的关于中央企业智库的指导意见文件上,这五个功能前四个照搬,第五个公共外交改为国际合作,这说明什么?照逻辑上说,央企智库是中国新型智库的一个组成部分,其功能理应与其一致或更具体化。但实际上,国际合作比公共外交更加泛化。这表明国资委并不接受公共外交的概念。企业公共外交的目标是什么?是海外利益安全、可持续发展以及世界和平。

中国企业该怎么行动?第一,要有公共外交的意识。第二,要整合企业的涉外非市场行为,以共同的要求、战略和意识来整合。第三,要提升企业公共外交的能力。

根据我个人的观察与总结,提升该能力有这四个途径:一要学习与培训,企业要学习国际关系、外交学;二是实践与总结,总结自己的经验,企业有时候不用这个词但干了这个事儿,需要总结一下;三是可以聘请专家和有关机构合作;第四个,我强烈建议中国企业未来要设立“首席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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