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对女方的一个经济保护
大家可能都看过鲁迅先生的小说《伤逝》,另外,鲁迅先生还有一篇演讲《娜拉走后怎样》。这两篇文章都揭露一个残酷的现实,离开了可靠的经济收入,无论是爱情还是自由都是没有根基的,这样的爱情和自由注定要失败,注定要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碰得头破血流。
在婚姻中,男方向女方奉上彩礼,表明了男方有可靠的经济收入,能够保证男女结婚以后有稳定的生活。如果男方连较低水平的彩礼都拿不出,他们结婚以后如何生活,如何生育抚养下一代?彩礼,就是一个门槛,把那些没有稳定经济收入的男方挡在了婚姻门槛以外。这实际上是对女方的一个经济保护。许多家庭都有一个女儿,她的父母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不可靠的未来吗?如果完全不考虑经济收入,只谈爱情和自由,那么任何人都可以做到。流浪汉已经有自由了,他当然也可以有爱情,但一个女孩因为爱情嫁给一个一无所有的流浪汉,这不是一般人的选择。正因为大家都是一般人,都是普通人,生活都非常艰难,所以在儿女谈婚论嫁的时候,更应该注重对方经济收入情况。超出当地一般经济收入的彩礼是不可取的,但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如果手中没有些许拿得出手的彩礼,他好意思向女孩表白爱情吗?没有一间草房、没有一碗稀饭的爱情和自由能坚持多久?所以,我不一概地反对彩礼,适当的彩礼还是应该有的。
当然,正在谈婚论嫁年龄的男女青年,他们自己即使已经有了工作有了收入,他们也才刚刚参加工作,刚刚有了些许收入。男方要支付的彩礼,通常是男方父母给拿出来的。有父母的支持,再加上有男孩可靠的工作,女孩嫁给这样的家庭是基本不用担心婚后的日常生活的。
许多男女青年因为爱情走到了一起,即使生活拮据一些,但他们也过得非常快乐。这样的例子也有很多。世界上没有完美无缺的事情。有的婚姻彩礼够多,但缺少爱情。有的婚姻没有彩礼,但有爱情。既有爱情又有足够多的彩礼的婚姻,应当也有不少吧。既然绝大多数的婚姻少不了彩礼,这说明彩礼有它存在的意义。彩礼,至少逼迫男青年和他的父母努力工作。要不然,只凭一句“我爱你”就白娶一个漂亮姑娘,谁还会去努力工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