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央视网评“道德感”爆棚的“网络黑嘴”,把“爱国”当生意,碰瓷民企?

来源:央视网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互联网等传播渠道,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恶意侵害民营经济组织及其经营者的人格权益”“禁止利用行政或者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禁止为经济利益等目的滥用职权实施异地执法”……今天(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以下简称《民营经济促进法》)正式实施,直面我国民营企业在现实经济活动中面临的痛点、难点、堵点,回应重大关切,作出针对性制度安排。

从第一次将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写入法律,第一次明确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到以鲜明的问题导向对普遍反映强烈的新老问题作出禁止性规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这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落地实施,必将有力激发广大民营经济组织内生动力,不断巩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长期向好态势。

舆论常用“五六七八九”来评价和肯定我国民营经济的贡献,换个角度看,如果民营经济的现实地位与它的体量、规模、贡献不相匹配,发展掣肘多、利益滋扰大、前景不明朗,则势必影响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所造成的伤害也势必是全面的、系统的、长期的。这不是危言耸听。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不断把蛋糕做大分好,在上升通道、发展轨道上前行,实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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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讳言,当前我国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譬如,在网络空间中,一些“道德感”爆棚的“网络黑嘴”,把“爱国”当生意,歪曲事实、胡乱联想,故意碰瓷合法合规经营的民营企业。又如,个别地区鼠目寸光,法治观念淡薄,前天“开门迎客”,昨天“关门打狗”,今天“远洋捕捞”,明天“新官不理旧账”,极尽折腾之能事。凡此种种,迫切需要更高位阶的法律来整合填补制度空白,充分发挥出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推动我国经济巨轮在法治护航下行稳致远。这正是民营经济促进法所要解决的问题、所担负的使命、所承载的期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法律的出台只是第一步,关键看落实。只有真正把《民营经济促进法》落实落细,通过刚性的制度约束,申明原则底线,打击不法行为,划清权力边界,纠正落实偏差,才能让广大民营企业不会因扣帽子、上纲上线的言论惶恐不安,不会因应付“闲不住的手”疲惫不堪,不会被阻挡在隐形的门槛和壁垒之外,让他们在好环境中安心谋发展、放手闯事业。

加强法律配套制度机制建设刻不容缓。各地各部门须结合实际,开展好相关制度的“立改废释”,进一步强化法律法规的衔接,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推动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各项配套规定尽早出台实施,拿出更具操作性的设计,让法律落地生根,使目标清晰可触。

这就要求我们聚焦解决实际问题,动真碰硬,在一件件具体的事上,照见法的精神,在一个个环节中,看到法的指引。相关部门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的方式,以案释法,阐明法的宗旨,提振发展信心,培育法治信仰。需要强调的是,推出民营经济促进法,不是权宜之计,是我们着眼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法律的权威性、严肃性、长期性,确保法律落实的稳定性、一贯性、连续性,给民企吃下定心丸,为他们带来长久的安全感,激发全社会活力,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我们常把法治比作阳光,希望它能杀菌除螨,能照亮灰暗的角落,能带来光明和温暖。我们坚信,共9章78条的《民营经济促进法》,一定能够在公平竞争、投资融资促进、科技创新、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等方面发挥效力,以法治之力为民营经济提供刚性守护、温暖呵护,让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在法治阳光下健康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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