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48岁,前后经过介绍订过两次婚,说说订婚对男女双方有何约束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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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uan_16927995002151
订婚是不是昭告天下,我们未来某个日子要结婚?结婚是否等于男女有合法性关系?简化一下,不就是订婚等于同意未来双方要有性关系?难道你可以想象,订婚对双方没有任何含义?要是那样,订来干什么呢?
所以,说订婚等于对未来双方性关系的同意逻辑上没有任何问题。否认这一点,那就否定了订婚的意义,难道订婚只是为了男方给女方拿钱?那男方不是有病?
把逻辑推演引申一步,既然同意以后有性关系,那现在把性关系提前,就算不对,也是事出有因吧。完全等同于普通强奸,不妥。
订婚和可以进行婚前性行为不能划等号呀。
我来讲一下我的亲身经历,我48岁,前后经过介绍订过两次婚。在当时(2000年左右吧)我们这边,只要是订了婚,就宣示男女双方就是彼此有主的了,双方都不能在外面搞三搞四了,更不能脚踏两只船了。
男方要出的彩礼钱(一般是有个范围框着)和双方彼此要答应的一些条件就谈定了,不能再进行更改了。(嫁妆一般不在此列)
双方也可以进行彼此亲戚朋友之间的走动了。可以参加彼此亲戚朋友之间的婚丧喜宴了。
双方婚房的家俱、一些软装什么的可以商量的进行购买布置了。
男女双方也可以进行一些亲密行为了(通过相亲进而订婚的,自由恋爱的不在此范围内)。比如亲亲啦,搂搂啦,抱抱啦,摸摸啦什么的。
至于说发生婚前性行为说实话还得看男性的本事了,本事大的,不但发生了,还能让女性答应一些高额嫁妆,当然所定的彩礼不给也是大有人在,本事小的,能让男方亲亲搂搂抱抱就不错了,还想做啥美梦。
订婚以后如果发生不可调和的矛盾,不再继续往下走的话,女方悔婚的话,给过的彩礼钱基本全退,(我们这一般订婚要付一半彩礼,让女方可以采买婚服,婚鞋什么的,开女方举办婚礼的花销,剩下的基本女方就带到小家了),男方悔婚的话,彩礼钱是可以扣下的,至于是全扣或部分扣,要看双方有无约定,有约定照约定执行,无约定双方商量,大多数是扣下部分。再看女方有无过错,有的话且没发生过关糸的基本全退(小地方,名声很重要,通情达理和不搞花活一样重要,有过错被退婚,再加不通情达理,这是巨坑),女方有过错,但发生了关系,这个有点难搞,对半扣也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