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中我要谴责的几类人

1.强烈谴责某律师及其同伙人。某律师在代理的多起案件中,都利用舆论裹挟司法,还多起获利了。此律师不敢正面挑战司法,利用直系亲属可以辩护的规定,直接推出男方母亲,所有的风险都由男方母亲承担,自己躲在后面当操纵者。从辩护策略来说为了达到轰动的效果,指使被告人和其亲属硬刚,本可以在一审后还未宣判这段时间寻求被害人的谅解,争取获得缓刑的判罚,但该律师接手后,为了私利蛊惑亲属改变辩护策略,所有的不利后果都由被告人承担,该律师现在弹弹衣袖,不沾一点灰尘的走开。反观一审辩护律师从实际情况出发,从男方认为女方自愿出发进行辩护,这种辩护策略可以说是非常成功的,男方有从公共场合拖拽女方回到房间且女方在公共场合喊“救命”,并控制女方的后续行动与女方的通讯工具这些加重情节,还不认罪认罚,都只判了强奸案的起点刑,甚至可能缓刑。

其同类律师一直在网络上敲边鼓,本证据都非常完整可靠了,这些律师还表现出和一般网友的水平,从男方母亲提供的单方面信息出发,从某一点去概全貌,完全体现不出律师的水平,只能说他们完全蒙蔽了自己的良心与最开始学法律的时候应该坚持的“公平”心。

2.我也谴责包括观察者网在内的媒体和自媒体,失去了作为中国媒体人的使命,充当某类人炒作的工具,甚至只采信单方面的信息煽风点火撕裂社会。在我另一帖中看看那些热门帖子的言论,能挂上去可以说就是媒体的耻辱。在每一次的热点出来后所有的媒体都是在炒作,当真相出来后,都云淡风轻的略过,留下了一地的鸡毛。不承担起应有的媒体人责任:引导和弥补社会分歧。放任职业刷帖人刷帖,就像在观网上几十几百条的发。

3.我还谴责在网上某些赚钱的人,就类似观网上的张某某一样的人,你有啥观点旗帜鲜明地摆出来,不要阴阳怪气,维护网络环境是你们这些能获得利益者应有的责任,在如此明确的证据链下还要带节奏,本人不知道你的用意如何。

一群食利者为了一点利益,吃着被害者的人血馒头,吞噬着社会的信任,围攻国家司法。

4.最后谴责和男方共情的人,难道你不该更同情和珍惜女方吗!一个现在还坚持传统性观念的女孩,不是贤妻良母吗?一个坚持婚后才能有性关系的女孩,不是相夫教子理想结婚对象吗?事发后女方和其母亲委屈求全要求尽快结婚和房子加名的善良之举,在你们口中是骗婚仙人跳和诈骗者。一群黑白不分,颠倒黑白之徒难道不该被谴责吗?一群被单方面喂屎还觉得香,自己吃就算了还张嘴喷出来就该被谴责。

能发出就发吧,发不出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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