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东来VS宋清辉:别闹!

我同意你的观点,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
胖东来与宋清辉的这场舆论撕扯,胖东来拟起诉索赔百万,表面是零售企业与经济学者或自媒体的名誉权纠纷,实则折射出数字经济时代企业维权与公众监督的新型矛盾。
一、流量本无罪
"企业家最大的社会责任是把企业做好。"——彼得·德鲁克
包括把流量做好,企业懂流量、企业家懂流量,这绝非坏事,而是当下营销的标配,而不是选配。
通过流量告诉世界,我们是谁、我们在行业中的地位、我们都做了什么、我们对社会的价值等等,这也是品牌公关的日常工作。
小米雷军懂流量,他通过各种发布会、社交媒体互动等方式,让小米品牌深入人心,不仅展示了产品的优势,也传递了企业的价值观,使小米在竞争激烈的市场占据重要地位。
胖东来于东来懂流量,他把胖东来打造成了零售行业的标杆,凭借优质的服务、透明的管理以及对员工福利的重视,吸引了同行和无数消费者的关注。
胖东来的“偏安一隅”不盲目扩张,可能是于老板的自我欲望控制,可能是企业股权架构所致,不管什么原因,目前的路径肯定是它不断实践的最优解。
宋清辉懂流量,活跃于社交平台发表各种观点,利用流量扩大自己的影响力,这本身并无不妥。
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将自己置身于公众视线之下,接受监督,需要勇气,也能带来机遇。
企业家是最该被尊重的群体。他们不仅要养活自己,还要承担起养活员工的责任,更要通过纳税回报社会。
胖东来为当地创造了大量的就业岗位,员工在这里能获得相对较高的薪资和良好的福利,同时胖东来依法纳税,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二、旁观者清
一面是,宋清辉多次在微博中参与有关胖东来的话题。他批评胖东来“没有核心竞争力,只能变着花样靠流量活着”,还质疑其员工薪酬政策、干涉员工私生活等行为 。
但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毫无顾忌。情深别刻薄,多次公开唱衰人家企业,说人家走不远、会完蛋,作为知名人士,这样的做法实在不妥。
更失态的是,对于东来进行人身攻击,嘲笑人家“初中没毕业”。要知道,学历不代表学习力,更不代表学识。
隐约记得,有媒体报道,宋清辉老师自身学历也并不高,但这并不妨碍他在自己的领域有所建树和他的优秀。
周愚虽体量小,位卑言轻,但也知道每一种身份都是一种束缚,都是一种责任!
另一面,胖东来认为宋清辉的言论超出合理批评范畴,涉嫌商业诋毁,故而起诉索赔。从危机公关的角度看,品牌公关滞后,其团队的反应或许有些过度。
所谓“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宋清辉的言论虽然刻薄,但是否真的触及到胖东来的痛处不得而知。
周愚善意提醒,公司的事情,有团队出面处理即可,于老板面对这种情况,作为知名企业家最好不要亲自下场,你一旦下场本身就输了一截,还是不予回应是上策。
法律界朋友指出,若胖东来无法证明宋清辉存在主观恶意或虚构事实,仅凭“缺乏核心竞争力”等评价可能难以构成名誉侵权。

三、流量逻辑
那么问题来了,双方都是有一定咖位的,什么道理不懂?可他们仍然选择了在公众面前撕扯,这是为什么呢?
这场纠纷双方都深谙流量之道。胖东来公示侵权诉讼的行为本身,就是一次危机公关(尽管公关不够用心);宋清辉“死磕到底”的宣言,何尝不是自媒体时代的生存策略?
但正如《民法典》第1024条强调的,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的同时,也要容忍“合理限度的批评”。
日本7-11创始人铃木敏文曾说:“经营的本质是处理矛盾。”这场诉讼最吊诡之处,在于双方都未触及根本利益。
胖东来2024年销售额同比增长23%,宋清辉微博粉丝千万,所谓“百万索赔”更像是场舆论表演。
华为当年面对宋清辉批评时的“不计前嫌”,展现的是世界500强的格局。(中国企业家协会曾经调研,73%的企业家认为“舆情应对能力比诉讼更重要”)。
周愚2021年也曾被华为公关方面的高管联系,但只是添加了好友,只是一番寒暄,只是讲了几句客套话:什么有机会想邀请周老师参加我们华为的什么会之类……
虽然有联系方式,但日常并无交集。真邀请假邀请都不重要,关键是,您看,伸手不打笑脸人嘛,尽管我之前没有对华为有过微词,后面更不好意思有……这就是企业日常公关。
四、握手言和
胖东来和宋清辉,这场看似剑拔弩张的较量,实则是数字经济时代的常规摩擦。从杭州大厦的“爆改计划”到胖东来的“薪资革命”,实体零售业正通过流量叙事重构公众认知。
企业维权不能异化为舆论镇压,学术批判不该沦为流量生意。当郑州街头的外卖骑手都能月入过万时,或许我们该少些口水战,多些实干家。
毕竟,中国商业文明的进步,从来不靠法庭上的唇枪舌剑,而取决于千万个胖东来式的创新实践。
老师们,我寡陋浅短,笔力也弱,斗胆说几句,说对或说错,都给你们鞠个躬!建议,私下握手言和吧,别闹!

(周愚,评论人、商业评论人、财经评论员、策划人、投资人,某宝前十品类操盘手、多家媒体及机构邀约评论人,发表商业评论千万字,已委托快版权,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