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过去了,我们为什么必须再提和平共处五项原则

我们中国外交常讲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这一外交原则从提出到发表至今已有70年,伴随着共和国闯过了无数复杂的国际斗争,可谓是颇具指导精神和实践价值,经受住了严峻的考验。

1953年底,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54年4月29日,中印双方签署《中印关于中国西藏地方和印度之间的通商和交通协定》,在文件的序言中明确写入了五项原则,并使其成为指导两国外交关系的原则。同年6月28日、29日,中印、中缅双方总理在联合声明中,正式倡议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作为国际关系的准则。

回看50年代的国际局势,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对新生的社会主义政权,具有极高的外交指导意义。一方面这可以向外界表明中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希望能与全世界热爱和平的国家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社会主义理念自诞生以来,就不断遭到帝国主义国家妖魔化。为了突破这种意识形态上的封锁,我们要告诉广大“第三世界国家”,我们在道德水准上远高于帝国主义者。

另一方面是,50年代是旧帝国的秩序瓦解,新秩序逐步建立的时代。全世界各族人民为实现民族自决,发起了轰轰烈烈的解殖运动。我们希望新的世界秩序是能够以和平、平等为基调的,而不是新的帝国崛起,再次带来剥削和压迫。所以我们也希望和平共处五项原则,能成为周边新兴的国家的外交准则。

然而时过境迁,与我们共同发表联合声明的印度,早已放弃了和平共处五项外交原则。如今执政的莫迪印人党政府,更是不屑于继承这种尼赫鲁时代的外交遗产。印度内部有不少学者甚至称莫迪治下的印度是“第二共和”,与尼赫鲁“王朝”做全面切割。就算不提现在,实际上从尼赫鲁执政末期开始,印度就不断以武力肢解周边国家、侵占领土、破坏他国主权完整。完全变成了不顾国内薄弱的经济基础,硬要搞对外干涉的“穷鬼”帝国主义。

真正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大国,只剩下我们中国了。那么可能就有朋友要问了?别人都不认这一套了,为什么我们自己还要坚持这些原则呢?这不是在给自己徒增负担,束手束脚吗?再进一步讲,你遵守原则而别人不遵守,不等于是别人可以占你便宜,你得一直忍气吞声、吃亏么?

首先,和平共处并不代表在主权受损时我们不反抗。我们从来就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过去跨越国境线的对印、对越南自卫反击战,以及如今对海洋和陆地边境主权的保卫,我们讲究的都是使用有限度的武力,落实明确且有限的战略目标。

而在使用武力的选项上,正是因为我们尊重他国主权希望和平互惠,所以不打侵略战争,能合作发展就合作发展,能搁置争议就搁置争议。我们不像美国或苏联那样大搞“意识形态十字军”,和以意识形态先行的地缘战略扩张。

现代战争成本过高,维持占领的成本过大,过度扩张极易引起有核国家间的冲突。近20多年来,北约在东欧实施的阵营扩张,最终也因为过度压缩俄罗斯的战略安全空间,点燃了如今旷日持久的俄乌战争。而美国也因为中东和欧洲的负面地缘政治局势而饱受拖累。

最终我们不难发现,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已经将命运牢牢把握在自己手中的大国来说,能够维持和平发展是多么的重要。而正是因为我们70年以来践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使得我们在国际上能够做大多数人的朋友。即便有少部分的国家把我们当敌人,我们也不会像帝国主义国家那样,成为大多国家的敌人。这便赋予了我们极大的外交政策灵活性,以及与全球南方国家良好的经济合作关系。

说到底,遵循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本质原因,是我们不想当帝国,也不会当帝国。帝国不但不把其他国家的人当人,也不把自家的一般民众当人。遥想一战,欧洲列强分赃不均导致一代年轻人几乎在大战中死光,战至全欧大兵变才不得不停火。而美国近些年来的对外干涉战争,不提给受害者带来了多少苦难,就是对内分肥也没给一般民众剩下几口,主要还是分给了国会老爷们和华尔街。

对于我们中国来说,不对外滥用武力,寻求和平发展,互惠共赢,合作建设命运共同体,不单单是对于已经延续了70年的和平共处原则的坚持,也是不把人民绑上战车,不对外血腥压迫的大国文明之举。在后冷战单极霸权即将落幕,新的全球化秩序正在形成的当下,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国家,领略到和平共处的可贵,并遵循这一精神制定国家外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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