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已在通报中明确定性胖猫姐姐为“蓄意造谣抹黑”,但很多人就是视而不见

现在围绕胖猫事件的舆论完全不在避重就轻,逮着胖猫转钱比谭女士多各种YY扣捞女帽子。

但就没有人敢直面重庆警方公告的下半部分,也即是对于胖猫姐姐“蓄意造谣抹黑谭女士”行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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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地通报中,明确了胖猫姐姐的作案动机“就是要谭某遭受网暴”,且明确了其与网络流量写手配合,筛选有利于将公众舆论导向“谭女士是捞女”的截图证据,可以说,胖猫姐姐的造谣抹黑行为在警方的通告里基本上已经定性,警方甚至强调“刘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并认错”,且将进一步调查并且根据情况做出依法处理。

且不说最终胖猫姐姐这种行为构不构成刑法犯罪,但犯罪违法的事实是被警方做实了的。

就这样,还有人说警方在和稀泥,请问你见过这样和稀泥的吗?警方真要和稀泥,那肯定是两边都不得罪,如此明显地对胖猫姐姐的行为进行违法的定性,并且完全展示其违法的心路历程,这恰恰说明警方是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才敢在官方公告中做如此判断。

这些冲重庆警方的人,选择性地忽略通报的后半部分,就是对胖猫姐姐,网上那些造谣者的定性与处分,把火力集中在“胖猫转钱转得多这点上”,属于典型的黔驴技穷,无理取闹。这群人当然知道公告一出,自己完全理亏,但管他的,借长久以来彩礼与消费主义酝酿出的情绪,借男女对立的流量,就是要无脑再冲一次。

说实话,蠢不蠢?这仗你都没法打了,还学乌军表演性冲锋?

当然,为什么互联网上会有这么多声讨重庆警方的声音?我觉得这其中也有说头:

一方面,先前的舆论声浪造得太大,现在打脸又打得啪啪响。承认自己错误,岂不是丢了媒体大V的脸面?所以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冲塔,把问题往塔学上引,往彩礼上引,往舔狗不得好死上引,总之就是要把议题搞大,以此掩盖自己的愚蠢。

另一方面,冲塔嘛,老生常谈了,这时候要不冲波塔,那估计贾跃亭下周都回国了。

当然,即便是为了脸面,人与人之间也是有区别的。

我看像胡律师独夫之心这样的UP,在事情反转后,就知道主动承认自己先前的判断错误。而更多的人宁愿把事情闹大,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当了回傻子。

看来,做人实在,是一件很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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