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小区加梯3年后,业主后悔想补钱拿乘梯权,如果你是邻居的话你会同意吗?

最近,市民许女士向我们反映,她在杨浦区国和二村有一套房子,3年前楼栋征询加梯时,她因为个人原因并未答应加梯。可是今年,许女士改变了想法,希望申请补交加梯费用,不想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此前未同意加梯,装好以后还有后悔药吗?

许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的这套房屋位于4楼,长期出租。2021年,所在楼栋征询加梯,许女士当时被告知需支付分摊资金约为4万多元,而同小区其它楼层有住户仅需支付1.5-2万元,许女士觉得价格落差大,再加之自己本打算出售房屋,因此当时并未同意,此后再未收到关于加梯的任何进展信息。

不久前,许女士回到小区交接租赁事宜,发现加梯工程已完毕。考虑到房子未卖,老两口未来也想在此养老,于是许女士提出,希望通过补交出资获得乘梯权。但却遇到了不小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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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就来自于楼道居民的意愿,徐女士表示,她先咨询了居委会,得到的答复是需要这幢楼里出资电梯的人同意才能加入。

其次,双方在补交款项数额及依据上,也存在一定的争议。

许女士从楼组长处获知,此前4楼需支付的分摊资金最终为2.1万元(非最早通知的4万元),但如今被告知已经不能再按2.1万元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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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组长)说我一个人决定不了,要去跟当时垫付了我2.1万份额的这些居民商量再告诉我价格。中午的时候又回我一个电话说3万元,我说可以支付3万元,但包含了哪些费用,这个时候电话没挂,我就听到里面有人说,这个价格是看在老邻居的份上给你的,你再讨价还价,出钱也不给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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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许女士也曾向属地居委及街道咨询相关政策,但对方均表示此事并无先例,目前只能协商解决,尤其是需要楼栋其他业主的同意。

殷行街道城建中心加梯专管员李跃称: 目前市里没有一个具体的文件指导,一般碰到这种事情,我们以协调沟通为主,还是建议居委出面搭建平台友好协商。尽可能通过当初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协调不成,建议律师介入,通过司法平台处理。

最终,在属地居委的协商下,加梯组成员同意了许女士通过补足资金的方式使用电梯。上周六,在居委书记的见证下,许女士通过微信向楼组长转付了2.8万元补交资金,并拿到了手写收据与电梯磁卡。但由于时间紧张,相关的补充协议还没签署。

2.1万元变2.8万元,这笔账到底是怎么算的?

虽然,许女士如愿补交上了加梯的资金可心里始终不痛快。因为许女士所在的4楼,当初分摊的出资额当时最终定在2.1万元,现在却补交了2.8万元,多出的7000元合理吗?而且没有任何再商讨的余地,要么补交,要么就免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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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补交的2.8万元,又是如何折算出的?

对此,小区业委会主任解释,这部电梯的总价为70万元,当初有4户居民不同意,部分居民垫付了6万元的资金缺口,其中也包含许女士的份额;如今补交的2.8万元是居民代表根据成本与利息初步估算的数值,后续这笔钱将归还给垫付资金的居民,只是如何分配,还没想好。

而事实上该楼的其他业主心里也同样不痛快。

当初加梯时,许女士不愿意、不参与、不出钱,给加梯进程造成了阻碍。如今,费时费力的加梯工程终于完工了,当年反对的人却又想来享受乘梯的便利,心理上自然难以接受。在核实情况的调查中,记者找到小区业委会主任及楼组长,对方也表示,起初不同意许女士使用电梯,的确是因为大家认为,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加梯的进程。而且当初楼栋也有约定,后来者是否能够使用电梯,需要"四人自治小组"的同意的。

小区业委会主主任吴阿姨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是第一批加装电梯,当时的政策是一票否决制,24户人家要同意后才能安装电梯,首先是她这户不同意,后面我们等了很长时间,过了一年多后政策宽松了,只要三分之二同意就可以了,这才装起来,我们老小区都是年龄比较大的,都迫切需要加梯,一户不愿意,群众有点气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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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许女士也承认,期间有邻居打过几个电话,她都没接,“这个确实是我做得不礼貌,不好的地方,我承认。但在征询过程中,并不是同意就是正确,不同意就是错误的行为。现在电梯加装成功了,不同意的好像就成了坏人,我就感觉现在在火上烤的感觉。”

对此,许女士也表示,到底有没有规范的处理方案,补交费用是如何构成的,她也想得到一个答案。

对于许女士的困惑,法律界人士表示,还是建议属地给予居民一定的法律支撑,帮助签署补充协议;小区业委会也表示,下一步他们将拟定乘梯的补充协议,让流程更加规范化。

(上海电视台《新闻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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