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回应博主4280元买机场2个无主行李箱

来源:微博

近日,一名拥有近百万粉丝的博主发视频声称,自己花4280元买到江苏常州奔牛国际机场的2个无主行李箱“盲盒”,里面有一些价值不菲的奢侈品,引发网友热议。《法治日报》记者从警方相关人员处获悉,经摸排,并无机场人员售卖无主行李箱。

此前,常州奔牛国际机场作出回应称,经过摸排,并无机场人员售卖无主行李箱,网传视频疑似为了网络流量故意制造噱头,机场方已向公安部门报警。就无主行李箱如何处置的问题,机场称若在存储一段时间后,仍找不到行李箱的主人,将在机场相关职能部门和公安部门共同见证后,进行处理。

而各地机场关于“无主行李箱”“无主认领物品”保管时间并无统一规定,有的会保管三个月,或者半年,也有一年时间的。超过保管期限后,这些无主的行李箱基本上是会放进仓库,超过多年未有人认领的话,再行处理。

但事实上,这些所谓的“无主行李箱”都是有主的,属于遗失物。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记者5月6日在网络平台上以“无主行李箱”“机场无主行李箱盲盒”等关键词进行搜索,也有博主录制了购买“无主行李箱”后的“开箱视频”,但视频中的行李箱是否真的是视频制作者口中的“无主行李箱”,就不得而知。

一位法律专家认为,若此次视频中提及的常州机场的“无主行李箱”是人为制造的“无人认领”的行李箱,商家以盲盒形式出售,商家就是涉嫌以不实内容欺骗消费者,消费者可以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若是真的是“无主行李箱”,出售这些行李箱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规定,所有权人或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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