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为非公或微小企业农民工提供免费技能培训机会

不久前,人社部下发《关于做好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工作的通知》,涉及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将逐步退出目录,同时确定又有76项职业资格将分步取消。其中不少是涉及农民工技能类职业资格的取消,比如目录中取消的房屋建筑施工人员(涉及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等多项资格认定。

人社部不再组织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水平的评价,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其初衷是为了释放市场经济活力,由用人单位和相关社会组织按照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在企业内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支持技能人才队伍的建设。

然而,笔者发现,房地产和建筑行业在经济不景气的背景下,主要是非公有制企业和微小型企业为节省成本和开支,加之农民工队伍的高流动性,这些非公或微小型企业并不愿意为企业内部的农民工群体提供技能培训机会,包括对农民工技能好坏也不再开展内部评价或组织技能训练。他们对劳动力的要求仍然是“立刻上岗、不熟也干”,对于农民工技能培训的观念仍然停留在由他们自己出费用,自己找师傅,自己去市场上学习;而农民工对人社部相关技能证书认证的松绑则视为是进入门槛的松绑,很少有农民工为进一步提升自己技能水平,停薪在家,自行付费前往某职业技能培训企业参加技术培训或学习。包括,原国有企业实行的“师傅带徒弟”精神传承在非公有制或微小企业层面,几乎已无法传承。

要求农民工上岗前就掌握着熟练技能,实际情况是很多上岗的农民工根本没掌握良好技能就开始工作。特别是建筑的建造过程中,由于农民工缺乏专业技能水平,出现了很多难以控制的质量问题或安全事故。比如:上海新建成的天文馆就出现过顶棚吊顶瞬间脱落、大量雨水渗漏等质量问题,一些政府牵头的保障房项目外墙脱落,内墙空鼓、房屋漏水,这些问题背后折射出农民工队伍获得专业化技能学习的机会过少,对自身技能精进的意愿正在被弱化。

减少或取消技能资格认定的初衷是释放市场活力,但取消的同时应保护好弱势群体获得培训的合法权益。为农民工群体提供更多免费技能培训的机会,特别是引导非公有制企业或微小企业在企业内部开展技能培训、技术比武、专业技能学习等,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趋势,也是迫在眉睫的问题。

相关建议:一、农民工群体是弱势群体、高流动性是他们特点。因此,尽可能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免费技能培训的机会,既维护了农民工利益、也顺应了企业发展离不开人,人企共同发展的基本规律。不能因为技能培训的市场化改革使企业变得不愿意提供培训、培训就要收费、收费项目遍地开花的局面。企业技能培训的初衷和目的是让农民工群体能更多掌握和更好掌握技能,其最终服务于行业、回馈于社会。建议政府引导非公有制或微小企业在内部多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免费的专业技能培训,包括:实习操作、技术比武、专业技能竞赛等,培训项目应向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防水工、油漆工等建筑领域的专业工种倾斜,传承好“师傅带徒弟”的传、帮、带精神。

二、建议政府对房地产和建筑领域的非公及微小企业实行培训补贴。补贴目的是促进非公及微小型企业在内部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补贴的前提是企业须凭培训合格农民工人员名单方可进行补贴,但这样的培训补贴需要政府做好监管,特别是培训的质量、培训的过程、培训的内容等。合格与否可派驻督导人员巡回抽查考核,以确保技能培训能真正落实到农民工群体头上。如此一来,免费培训既减轻了农民工们的负担,也起到了稳定企业向好发展的效果。

三、开展农民工培训技能也可采取政府购买送服务给企业的方式,比如:农民工技能培训项目通过政府承担一点、企业拨出一点、培训机构廉价一点的方式,让技能培训通过政府、企业、第三方培训机构共同协作,把这项惠及农民工群体的政策贯彻落实下去。

四、鼓励非公及微小型企业更多开展面向农民工群体的免费技能培训项目,鼓励培养“农民工技师”和“师傅带徒弟”的形式,免费培训可以是上岗前的技能培训,过程中的技术培训,完成后的继续再培训等等。

作者:步亚辉(民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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