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法律工作者,说下为什么给犯罪嫌疑人打码,证明我们做的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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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说点题外话,我觉得美国对被警方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一律穿囚服不打马赛克非常好,一直呼吁向西方看齐的国内法律界却从来不提这一点。

作为一个三线城市法律工作者,反驳一下把。。

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善者而改之。。对犯罪嫌疑人打码明明是我们做的好的点,为什么要学西方不好的地方?

简单说下为什么犯罪嫌疑人打码是我们做的更好的原因。

1、理论上是两个刑法原则,禁止有罪推定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禁止有罪推定,顾名思义,没判决之前不能认定有罪。。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犯多大的事,定多大的罪,受多大的罚。。两个结合起来解释,就是还没定罪的人不能被处罚,对嫌疑人穿囚服,不打码就是本就是对人的惩罚,违反的是刑法的基本原则,所以我们是更法治的国家。。

2、刑法的作用,一是为了打击犯罪、二是要治病救人,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对犯罪嫌疑人穿囚服露脸拍照,让他社死后难以融入社会,只会导致社会上永远多一个坏人,“悟道龙场”就是欧美这种只打击犯罪,不治病救人这种刑法思路下的必然结果。。对于出狱的罪犯,能正常回归社会的话,对整个社会都是利大于弊的。

3、在侦查阶段,公安要抓人是一定要用有罪推定的逻辑是抓人的,不然没办法打击犯罪了,所以需要检察院公诉,律师辩护,法官审判来尽可能避免冤假错案。。在我们这,如果检察院、法院发现是冤假错案的话,大概率是直接通过程序不起诉,就不走审判程序了,所以很少有无罪判决出现,但是是不代表犯罪嫌疑人真的各个都是有罪的。。所以在法院判决之前,就对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公开,错误的概率还是不小的,如果对无罪的人露脸拍照,对司法权威的打击很大。。

4、中外的社会环境差异很大,B站有个UP叫波士顿圆脸,他有个安全理论解释了美国的社会情况,大意是有钱人出大量的钱把流浪汉送进监狱,以此来让美国社会变得更加安全(把没工作,没文化、对社会没用的人都送监狱,那么市面上的就全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在这种情况下面,他们并不法治,法律也不过是他们清理“社会败类”的工具,反正只要在美国进一次监狱,就基本等于进一辈子监狱。。相反,美国有钱人别说穿囚服拍照了,拘留都是没有的,早就保释了,出庭也都是西装革履的。。

最后个人观点在最近几年的反腐倡廉的治理下,法官贪腐已经得到了极大地改善了,司法环境也好了很多,现在中国的法治已经很不错了,我觉得吧,就这个露脸穿囚服这个事,确实是我们做的更好,不吹一下就算了,反而要批评说怎么不学别人落后的地方就有点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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