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元银通联通支付山东高速信联支付四家支付机构因违规遭“双罚”
近期,随着支付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又有四家支付机构因违规行为被央行处罚。而且均采取了“双罚”机制,即在处罚机构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也进行了处罚,体现了监管的严肃性和威慑力。
其中汇元银通被央行北京分行给予警告,罚没共计2431.42万元。其存在的六项违法行为包括预付卡在未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使用、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等。时任汇元银通副总经理尹某对支付接口管理不规范等3项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罚款15万元。
联通支付因六项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给予警告,罚没约为164.90万元。据悉,其违规行为涉及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未严格落实开户实名制等。先后时任联通支付移动支付业务部总监、电子券项目组负责人等职的关某,因对相关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12万元罚款。
山东高速信联支付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被央行山东省分行罚款46万元。时任信联支付风控合规部经理刘某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4万元罚款。
中付支付因违反机构管理规定被监管部门警告、通报批评,罚款200万元。时任中付支付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王某音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被处以5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