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宪」或将会被民进党利用变成「制宪」

 

  台湾地区「监察院」爆发滥用公务车争议,民众党党团发起「修宪」废除「监察院」。虽然中国国民党党团没有参与更没有动员,但却又不少国民党「立委」积极响应,徐巧芯等人也参与了提案,共有三十二名蓝白「立委」(含八名民众党「立委」、二十二名国民党「立委」、二名亲国民党的无党籍「立委」联署,跨过「提议门坎」。在昨日的「立法院」院会上,民众党团要求变更议程,提出成立「修宪委员会」案,竟然罕见地获得朝野一致通过,全案径付二读,交由民众党团召集协商。民众党团党团总召黄国昌表示,希望今年夏天正式启动「修宪」程序。

  「修宪委员会」是属于「立法院」的特种委员会,与内政委员会等八个常设委员会不同。它是依据《「立法院」组织法》第九条规定:「立法院依『宪法』第一百七十四条之规定,得设『修宪委员会』,其组织规程,另定之」而设。依《『立法院修宪委员会』组织规程》规定,「修宪委员会」为「立法委员」总额三分之一加一人,由各政党(政团)依其院会席次比例分配,并依保障少数参与原则组成之;职掌「宪法修正案」之审议及与「宪法」相关之事宜。「修宪委员会」得设若干审查小组,负责议案之审查。

  「修宪委员会」的具体职能,是将由各党团或「立委」联署提交的「宪法修正案」,在经院会一读通过后,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可能会合并各议案,然后付交院会讨论表决,其过程与常设委员会相似。然后将之提交院会,经通过后正式提出「宪法修正案」。

  这是从李登辉于一九九一年起,先后六次循「国民代表大会」途径「修宪」,及陈水扁二零零五年以「任务型国民代表大会」方式「修宪」之后,睽违二十年年再次「修宪」,可说是第八次「修宪」。

  按照二零二五年六月「任务型国大」第七次「修宪」定下的程序,今后的「修宪」程序必须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由「立法院」四分之一「立委」(二十八人)提议,在四分之三「立委」(八十五人)出席下,经出席「立委」四分之三(六十四人)之决议,提出「宪法修正案」。第二步是「宪法修正案」公告半年后,经全体选民投票复决,有效同意票过选民总额的二分之一。以现在台湾地区的选民总额约为一千九百五十六万六千零七人计算,必须有九百七十八万三千多选民对「宪法修正案」投下赞同票,方为通过。

  因而今次「修宪」,是在废除「国民代表大会」之后,按照全新的程序进行的「修宪」。其中原由「国大代表」行使的「修宪」发动权,改为由「立委」行使;原由「国民代表大会」行使的表决权,改由「全民公投复决」。

  其实,在蔡英文掌政的二零二零年十月,民进党也曾发动过「修宪」提议,并也已成立了「修宪委员会」,但因为遭到国民党党团的抵制,未能跨过提出「宪法修正案」这一关,而「胎死腹中」。

  就在民进党当局二零二零年十月启动「修宪」程序之时,「独派元老」、「台湾制宪基金会」董事长辜宽敏也向「中选会」提交「制宪公投案」,但经「中选会」委员会决议,予以驳回。可以说,这是为蔡英文主张的主要围绕内政事务进行的「修宪」,清除了一个重要的干扰源。

  「中选会」驳回辜宽敏的「制宪公投案」,是采用了《公民投票法》中的技术手段,但真正用意是为了避免陷入「台独制宪」的争议,导致台海爆发战争。这是符合蔡英文既要搞「渐进『台独』」也要避免爆发台海战争的战略和策略的。

  实际上,「制宪」与「修宪」完全是两回事。「修宪」是在现行「宪法」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制宪」则是要重新制定一部「新宪法」,全盘推翻于一九四六年在南京制定并颁布的《中华民国宪法》本文,完全割断台湾地区与中国大陆的关系。或许,最符合辜宽敏的「理想」,是制定一部「台湾共和国宪法」。但多数「独派」在明白「制宪」的敏感性及可能会引发台海战端之下,即使是意图推动「宪政台独」,也多是要透过「修宪」的方式进行,而避开「制宪」。而在此前,各「独派」团体及人士的诉求,是要将「台独」元素塞进「宪法」中,以修订「宪法增修条文」的方式处理,主张删去其「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或将「国家统一前」改为「国家发展」。另外,也有主张把「宪法」本文中的「固有疆域」删去,在技术处理上,则是在「增修条文」中以「台澎金马」取代之。

  黄国昌今次提出「修宪」的唯一标的,是「废除『监察院』」。而「五院宪法」是由孙中山先生所创立,因而过去长期以来,国民党都把废除「考试院」、「监察院」的主张视为「推翻现行『宪法』」。实际上,只有对「宪法本文」动刀,才能废除「监察院」,光是修订「宪法增修条文」,是达不到目的的。

  「监察院」的所作所为固然是「非洲和尚——乞人憎(黑人僧)」,但黄国昌仅是为了个别「监委」滥用公务车而建议「修宪」,无疑是「大炮打蚊须」。而且,也可能会被民进党所利用,籍着「修宪」而达成「实质性『制宪』」的效果,如删除「宪法增修条文」第一句的「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等。实际上,民进党「立委」陈亭妃等人,就曾提出过删去「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或将「国家统一前」改为「国家发展」的「修宪」提案。

  这也正是民进党党团昨日对民众党党团所提成立「修宪委员会」提案罕见地全体「立委」投下赞同票的主要原因,因为正好是可以「为我所用」也。

  也正因为如此,身兼国民党组发会主委的「立委」许宇甄,头脑冷静地「撤签」该提案。至于国民党台北市港湖「立委」李彦秀「拒签」该提案,除了是担心会被民进党利用,将「修宪」篡改为「实质性制宪」之外,也因为她正面临「大罢免」,担心「修宪」议题被炒热后,分散及冲击国民党动员「反恶罢」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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