泌尿系统医疗价格项目整合为108项,惠及百万透析患者

2025年6月13日,国家医保局正式印发《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立项指南(试行)》,将原有泌尿系统和男性生殖系统类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108项,并设立22项加收项和9项扩展项。

 

新政策统一规范了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等关键治疗项目的价格体系,解决了过去因项目设置不合理导致的收费不便和患者负担加重问题。同时为人工尿道括约肌装置置入等创新技术设立了专门价格项目,支持临床新技术应用。

 

政策背景与服务整合

 

我国泌尿系统疾病患者群体庞大,其中透析患者人数已超过百万。面对如此规模的患者群体,各地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存在较大差异,导致医疗机构的收费计价复杂化,患者跨地区治疗负担加重。

 

国家医保局经过系统调研,将原有分散的泌尿系统和男性生殖系统类价格项目进行科学整合,最终规范为108项主项目,同时设立22项加收项和9项扩展项。这一整合覆盖了肾脏、膀胱、输尿管、前列腺、睾丸、尿道等器官相关的诊疗服务。

 

规范统一价格项目不仅简化了医疗机构收费计价流程,更重要的是引导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更为规范、便捷的治疗服务。通过价格政策的引导作用,患者能够更好保障及时享受医疗新技术带来的健康效益。

 

血液透析滤过:从分散收费到统一计价

 

在血液净化领域,新政策解决了一个长期存在的痛点。部分省份此前未设立“血液透析滤过”价格项目,导致医疗机构需叠加收取“血透透析”和“血液滤过”两项费用。

 

新版指南统一设立 “血液透析滤过”价格项目,同步清除血液中的小分子和中大分子有害物质,提高治疗质量。这一改变与新版血液净化规程相衔接,为医疗机构提供了合理的收费依据。

 

血液透析监测是保证治疗稳定性的关键环节。针对各地在监测收费政策上的差异,新政策将血温、血压、血容量、在线尿素监测等监测项目纳入血液透析价格构成。

 

腹膜透析:居家治疗的新支持

 

为促进腹膜透析的进一步普及,新政策专门设立了 “腹膜透析操作训练费”和“腹膜透析延伸服务费” 两个创新项目。这些项目鼓励医疗机构为患者提供全面的腹膜透析操作技能训练,以及后续居家治疗所需的沟通、评估、指导和方案调整等延伸性医学服务。

 

这些服务项目的设立,体现了对医务人员技术价值和劳务付出的认可。通过价格机制激励医疗机构开展高质量培训与随访服务,将提高患者居家操作的安全性和可行性,减轻患者频繁往返医疗机构的负担。

 

支持创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新政策特别关注泌尿系统疾病治疗领域的技术创新,对于因前列腺手术、骨盆骨折或先天性尿道括约肌发育不良等原因丧失自主排尿能力的患者,指南专门新增了 “人工尿道括约肌装置置入” 等系列价格项目。

 

人工尿道括约肌装置的应用,能帮助患者精准控制排尿功能,显著提高生活质量。通过价格立项支持这类新产品加快进入临床,解决了患者的“难言之隐”,体现了医疗政策对患者生活质量的全面关注。

 

此外,政策还对透析相关耗材收费进行了明确规范:将透析患者院内治疗所需的碘伏帽、肝素帽、置换液等纳入基本物耗;而患者居家使用的碘伏帽、腹透液等药品耗材,医疗机构可按 “零差率”政策单独收费。这一区分明确了不同场景下的收费原则,避免不合理收费。

 

政策影响与未来方向

 

泌尿系统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化,直接惠及全国超过百万名透析患者。政策实施后,患者将获得更规范、便捷的治疗服务,费用负担也将更加合理透明。对于慢病患者长期使用、费用负担较重的特殊项目,国家医保局将重点做好价格治理优化工作,缩小地区间价差,压缩偏高的设备监测费用。

 

国家医保局已部署各省份加快对接泌尿系统立项指南,要求各地按照“患者可负担、医保基金可承受、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的原则,合理确定具体价格水平。这一工作模式体现了国家医保局“成熟一批、发布一批” 的改革思路,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指导各省医保部门参考立项指南,制定全省统一的价格基准,由具有价格管理权限的统筹地区对照省级基准,上下浮动确定实际执行价格。这一实施路径兼顾了统一规范和地区差异,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随着各省对接工作的推进,超百万透析患者将获得更加规范便捷、负担合理的医疗服务,长期困扰患者的地区价差问题也将得到缓解。

 

这一政策不仅体现了对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认可,更彰显了我国医疗保障体系从 “保治疗”向“保健康” 的转型升级。医疗价格治理正朝着更加精细、科学、人文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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