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彩礼的看法
大家想一想呀,你花个10多万30多万甚至更多的钱在这个社会是无法得到一段真正的“婚姻”,现在社会的“婚姻”跟古代是不同的,现在都提倡男女平等平权,所以说在这个婚姻的框架下,男方付出钱给女方后组建家庭,女方不需要付出同等价值就能结婚。但是女方是可以离婚的并且一般不用退还彩礼,而且现在有这种产业链条。所以说男方其实是没有什么保护他个人权利的,而且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官是偏袒女性的,所以说各位清楚为什么男性不敢结婚吗,现在这种情况已经不是男性的问题了,可能更多是女性的问题,即“女性”是否真的有这个“良心”不害人是否社会有正确树立男女性的价值观和认同感而不是简单的对立来看,当然现在社会应该追求人人平等,但是在婚姻中人是存在责任和义务的,现在社会正在解构“女性”的这种婚姻义务而在无限放大“女性”婚姻权利。这真的是好事吗,更何况现在社会就是一个用钱衡量标准的状况,是利己主义者的天堂。既然大部分“女性”已经在婚姻中选择了用钱来衡量爱情,那为什么男性们就不能用钱来去做一些有利于自己的事呢,就为什么要花钱找罪受了。还有就是别谈什么社会国家义务了,在现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能做到不违法不害人已经是对一个人最大的善意了,无私奉献和付出可能已经成为了“水中倒影”了。所以说社会现在还不如好好搞搞道德教育和整治男女对立话题呢,起码在实质性进展还不能动之前,不认先搞好舆论制造一个好的有利于婚姻的氛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