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体育是合格性评价更科学与公平还是选拔性评价更科学与公平?
教育部对中考体育的评价体系兼具合格性评价和选拔性(区分性)评价的双重特点,但近年来政策调整更倾向于强化选拔性功能,具体表现如下:
1. 合格性评价的基础作用
体质健康达标要求:体育中考通常设置最低合格标准(如部分省份要求达到一定分数才能毕业或升学),体现“健康第一”的理念。
基础性目标:确保学生掌握基本运动技能(如跑步、跳绳等),达到国家体质健康标准。
2. 选拔性评价的强化趋势
分值显著提高:多地已将体育中考分值提升至50-100分(如云南100分、北京70分),与主科(语数外)的分差缩小,直接影响升学竞争。
区分度设计:考试项目设置难度梯度(如长跑计时、球类技能评分),通过分数差异拉开学生差距,成为升学的重要参考。
政策导向:教育部明确要求体育中考要“逐步提高分值”“体现区分度”(如2020年《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
3. 与“双减”政策的协同性
体育分值的提高与“减轻学业负担”政策配套,旨在通过考试指挥棒引导学校、家长和学生重视体育锻炼,而非仅关注文化课。
当前中考体育已从“达标即可”转向“高分竞争”,既是学生体质健康的底线考核,也是升学选拔的关键指标。这一调整反映了教育评价从“唯分数论”向“五育并举”的转型,但同时也对体育教育资源公平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请大家讨论一下谁更科学与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