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被划归旅游专线并收费,发过公告不代表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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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纳斯景区将国道划归内部旅游专线,如果只经过了省一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批准,程序上是否合规,恐怕要打个问号了。

撰文 | 布丁

来源 | 四环青年

国道被划归旅游专线并收费?

据红星新闻报道,近日有网友发帖称,在新疆喀纳斯景区发现“国道都被划归景区旅游专线,还不让自驾车进入”,相关话题引发关注。

该网友反映的国道为G219国道,是一条沿新疆、西藏、云南和广西边界通行、全长将近1万公里的国道,也是很多骑行和自驾爱好者喜欢“打卡”的公路。

景区工作人员对此回应称,有关路段划归景区的情况,得到了上级各部门的审核批复,前两年已发过公告。

其中,2023年的公告称G219国道喀纳斯景区部分(91公里)尚未开工建设;

2024年的公告则显示,喀纳斯景区内的G219国道,经批准调整为地方旅游专线道路,夏季实行区间车通行,冬季可以自驾。

这意味着,游客想要夏季去被称为“西北第一村”、与哈萨克斯坦接壤的白哈巴游玩的话,只能在喀纳斯景区乘坐景区大巴车过去,往返票价是45元,外加30元门票。

可能有人会说,这段国道也不是全年围起来,不是每年10月中旬到隔年4月都能自驾么?

要知道,喀纳斯景区旺季主要是五一到十一这段时间,十月中下旬就有可能开始下大雪,动不动就封路,自驾很不方便。

除了短暂的雪季,会有全国各地的人来滑雪外,淡季的喀纳斯游客很少。

再说,喀纳斯景区将部分国道“据为己有”,合适吗?景区公告称依据多项法律法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同意才调整的,程序合规吗?

我国《公路法》规定,“国道规划的局部调整由原编制机关决定。国道规划需要作重大修改的,由原编制机关提出修改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国道的原编制机关是谁呢?我国《公路管理条例》明确,“国道发展规划由交通(运输)部编制,报国务院审批。”

也就是说,国道的原编制机关是交通运输部,国道规划要局部调整的话,得交通运输部批准。

把部分国道划归景区,如果算“重大修改”的话,是要报国务院批准的。

至于喀纳斯景区提及的《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等,里面都只笼统提到保护区和景区的规划管理等,并未提及国道的规划调整。

而且,《公路法》的权威性显然要大于这些“条例”。

喀纳斯景区将国道划归内部旅游专线,如果只经过了省一级交通运输部门的批准,程序上是否合规,恐怕要打个问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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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喀纳斯景区在2023年的公告中提到,景区成立于2007年,而G219国道喀纳斯景区段规划是2022年7月批复的,即先有的景区后有的国道。

这种情况下道路归谁管理,旅游部门和交通部门一开始就要协商好,不然就容易出现争议。

类似的情形在其他地方也发生过。

去年5月,有网友在青海省人民政府门户网上反映,称自己途径109国道不进入日月山景区,要求买门票是否合规?

当地回复称,109国道复线(日月山景区进出道路)已被纳入日月山景区管理,需要买票才能通行。

在我国西北地区,由于地域辽阔以及景区设立和道路修建先后的问题,公路恰好在景区内的情况并不少见。

在很多人看来,国道也好,省道也好,不管在不在景区内,都是公共资源;

若景区圈地收费,是利用公共资源牟利,吃相难看,这难免会损害景区的口碑。

景区则坚称是为了保护环境。比如喀纳斯景区在两次公告中强调,景区生态环境脆弱,旺季客流量大需要实施限流,才只允许区间车通行。

这个出发点也可以理解,毕竟大量私家车涌入的话,景区难以管理,可能会带来比较严重的环境破坏。

但圈起来管理是保护生态的唯一办法吗?比如说,是否可以实施预约制,每天只允许一定数量的车辆自驾通行。

怕就怕景区没有走出“门票经济”的思维,过度依赖门票收入,而不是努力以人性化的方式和优质的服务吸引和留住游客,增加游客的消费内容。

若景区的发展思路不改变,类似的争议恐怕很难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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