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犯错,必须被批;造谣诬陷,必担后果!

最近这些年来,社会上劣迹斑斑的奸商,是越来越多了。在网上,我们几乎每天就能看到,那些缺德的奸商,在坑害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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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房地产开发商的虚假宣传,偷工减料、捆绑销售、一房多卖、挪用监管资金、偷税漏税、行贿官员、殴打购房者、围攻辱骂威胁恐吓批评者,肆无忌惮、无法无天。那些无良的上市公司,数据造假,用各种手段坑蒙股民。不少化工企业肆无忌惮地污染、破坏环境。至于假冒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等问题,更是泛滥成灾。这些为了赚钱,触碰法律红线或道德底线、不择手段的企业,被抨击、被谴责、被处罚,是必然的。媒体和自媒体对于不法企业的劣迹,进行谴责、抨击,既是义务,也是责任,行使舆论监督,是应该被支持和鼓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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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良企业为非作歹,必须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它们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他们的行为,不仅关乎着自身的利益,更直接影响着消费者的权益和社会的公共利益。但很多企业主本身就是道德败坏、唯利是图的小人,靠着坑蒙拐骗、行贿官员等不法手段赚取了巨额的财富。有钱以后,就买通黑白两道,上有保护伞,下有黑社会,他们更是无法无天、为所欲为。他们被批评后,对于批评者使用围攻、辱骂、威胁、恐吓、殴打的流氓手段。这些劣迹斑斑甚至罪行累累的企业,就是社会的毒疮或者恶瘤。正常的社会,是不能让毒疮和恶瘤肆意生长,危害自身的健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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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于那些无良的自媒体无端造谣生事,恶意诬陷,同样也不能手软,必须进行严厉打击。就像近期造谣诬陷胖东来的那个柴怼怼,早几个月发布虚假消息的裤头姐等,还有对华为、比亚迪等取得优异成就的民族企业进行恶意诬陷和造谣者,都必须承担自己造谣的后果,无论是民事责任还是刑事责任。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所有的造谣诬陷行为,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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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些有组织的水军,进行造谣诬陷、进行网暴的企业,应该是“清朗”行动的重点打击对象。据说,有一些企业对于友军羡慕嫉妒恨,专门组织大批水军攻击、造谣、诬陷对手。如那家北方民营造车企业对于比亚迪的攻击,那个以造手机出名转而造车的企业对于华为的攻击,都必须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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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本质,应该是法治经济。所有的企业,犯了错误,都必须接受批评,并进行整改;同时,那些恶意造谣、诬陷者也必须付出应有的法律代价,这是社会商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已经形成了行政监管、司法审判、舆论监督、行业自律相结合的治理网络,但长效机制建设仍需持续发力。唯有坚持违法必究、诬陷必惩的原则,才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筑牢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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