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更衣室突然闯进男住客 山港凯悦酒店称已尽到义务

女更衣室突然闯进男住客 山港凯悦酒店称已尽到义务

500

张女士在山港凯悦酒店健身年卡购买记录(来源:受访者)

信网4月16日讯 “我在健身房女更衣室沐浴完准备换衣服,突然闯进来一个男性!”近日,张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 4月3日下午,她在青岛海景(国际)大酒店发展有限公司山港凯悦酒店(以下简称“山港凯悦酒店”)使用健身房女更衣室时,一名男士突然闯入。对此,山港凯悦酒店方面表示,健身房的工作人员一职多责,不可能一直有工作人员守在更衣室门口。事件发生后,酒店也积极配合客人,调监控并帮忙找到了涉事者。健身房更衣室有多处提示告知客人为女更衣室,是入住酒店的客人造成的,酒店方面已做到应尽义务,确实没有其他责任。

2024年10月,张女士在崂山区山港凯悦酒店花15800元办了一张健身年卡,成为健身房会员。4月3日下午3时20分左右,张女士在健身房女更衣室沐浴完,打算擦干换衣服时,一位中年男子突然出现在面前。“当时我整个人都懵了,大脑一片空白,更衣室里面只有我一个女的。这里是女更衣室,怎么会有男性进来?”

“这么大的品牌酒店健身房,女更衣室里面都没有一个人值守。我花钱成为会员,就是信任酒店的服务和管理,可发生这样的事,对我造成极大的困扰,我实在没办法再在这里继续消费了。”张女士认为酒店在管理上存在严重疏忽,未能保障自己在场所内的基本安全和隐私。

据张女士透露,4月3日当晚,酒店调查监控后找到涉事者,涉事者为酒店住宿客人,当晚对方答应赔偿她3000元精神损失费。“我要求酒店全额退还会员卡费15800元并赔偿我5000元精神损失费。”张女士表示,酒店坚称自身无责任,拒绝赔偿,仅同意退还剩余的9000多元会费,但前提是要签订免追责及和解书。

信网联系到山港凯悦酒店,其负责人表示,“出现问题后,张女士立刻拨打了更衣室里服务人员联系电话,服务人员立马赶到现场道歉,更衣室门口在地上、墙面共有5个提示牌来提示这是女更衣室。”

同时,山港凯悦酒店方面还表示,“运营期间,健身房不可能没有员工,但员工也不可能一直守在门口。员工可能在其他位置做清洁,或者在服务台给客人取东西,再或者把脏布草药送到洗衣房,会有来来回回的工作过程,不可能有一个人固定的守在门口。”负责人回应,酒店该尽的职责已经做到位了,包括查监控、查找涉事人等,没有其他责任了。“如果张女士办这个会员年卡已经用了半年,可以把剩下的半年费用退还,企业退钱是需要一个说法,所以要签订免追责及和解书,但是额外的赔偿没法满足。”

青岛市网络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AI调解员分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张女士可依据上述法律向酒店主张权利,要求酒店承担赔偿责任等。

北京隆安(青岛)律师事务所的史士辉律师表示,虽然酒店设置了提示牌且工作人员一职多责,但作为经营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酒店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确保消费者的隐私安全。女更衣室作为女性私密空间,酒店应采取更有效的管理措施,如合理安排人员巡逻或设置门禁系统等,仅靠提示牌和偶尔的工作人员巡视不足以充分保障客人的隐私和安全。(解宁)

全部专栏